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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慈善助学大学阶段开始申报
8月中旬发放助学金

发布时间:2015-06-25 12:5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就读,今年市、区慈善总会继续联合市教育局、学校、慈善义工团队等相关部门,对慈善资金助学管理办法部分优化调整,现实施对大学阶段学生助学项目。眼下,大学生填报志愿正在进行,也是今年助学申报的关键期。

        本次大学生阶段慈善助学范围主要为镇江市区,包括以下对象及标准:低保(孤儿)等家庭大学(大专)新生,每人一次性救助助学金600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大学(大专)新生,每人一次性救助助学金3000元;2013年及以前接受慈善助学的在校往届大学(大专)生,确需连续救助的,经申请审批后其救助标准仍然,高中阶段及特殊教育机构的助学项目方案正在完善中。

        此次慈善助学申请和审核程序为,助学项目由市慈善总会负责对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各辖区慈善总会组织实施。新入学贫困家庭大学(大专)生助学,由区慈善总会具体组织实施。符合慈善助学条件的新入学的大学生家庭,凭《入学通知书》、《低保证》、《特困职工证》、《儿童福利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有效证明,向学生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镇江市慈善助学“圆梦”行动项目申请表》。

        经社区(村委会)调查公示后,报街道(镇)初审,再由区慈善总会审核后报市慈善总会审批,市慈善总会对所有受助对象家庭在“镇江市慈善总会网站”公示一周,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受助家庭名单分别在“镇江慈善总会网站”、“镇江市基础教育网”公示,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此次慈善助学资金配套仍按往年。市、区慈善总会按救助对象管辖范围,按六、四比例分担所需慈善助学资金;特殊教育学生的慈善助学资金,由市慈善总会全额承担。据悉,此次助学金发放时间为8月中旬。

        据介绍,市慈善总会从2005年助学10年来,共助学6877人次,发放慈善助学资金1141.7万元。(朱秋所 竺捷)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黄跃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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