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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公示首对“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

发布时间:2014-04-11 08:1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和平路街道琴园巷社区的公示栏贴出一张“拟批准再生育夫妻名单公示榜”。一对“单独”夫妇已经向街道提交了相关材料,“单独二孩”申请进入为期10天的公示。作为我市首对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如果公示期间无异议,预计最快本月底他们就将领取到“单独二孩”的再生育证。

    政策一落地,

    夫妻俩就准备了

    “一个孩子多孤单啊,我是独生子女,有亲身体会。再生一个,就是为了孩子有个伴。”昨天上午,当王女士看见公示已经贴上了社区公告栏,高兴地说,“应该没什么问题了,接下来我就可以安心备孕了。”

    今年34岁的王女士有一个9岁的女儿,一直以来都寻思着要再生一个,好让孩子有个伴。苦于丈夫不是独生子女,“单独政策”开放前,夫妻俩并不符合再生育的条件。“单独二孩”政策的开放,让王女士坚定了再生一个的想法。

    3月28日,江苏省“单独二孩”的政策一落地,王女士就去户籍所在地和平路街道咨询办理再生育证的手续。街道工作人员根据以往办理“双独二孩”的经验,告诉王女士可以先把相关材料准备齐全,等到街道收到上级政策实施的文件,就受理王女士的“单独二孩”申请。

    王女士和丈夫都为本市户口,材料准备方面并不太费事。4月9号下午,王女士带着准备好的材料,来到和平路街道计生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初步审核材料后,认定王女士准备的材料齐全并且合法,正式受理了王女士的“单独二孩”申请。

    预计最快本月底领证

    和平路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王女士这样的申请对象,情况简单明了,不涉及婚姻关系变化等复杂情况,可以简化程序,省去开群众座谈会这一环节,直接在社区公示。

    “公示从4月10日开始,为期10天,如果群众反馈无异议,街道将在4月21号将王女士的申请材料上报润州区人口计生委,等待最终的审核。”街道工作人员说,如果群众对于公示提出异议,街道将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走访核实。

    根据规定,县(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收到上报材料后1个月内应予以办结审批,也就是说,王女士的“单独二孩”申请最迟下月中下旬应该会得到审批,领取再生育证。但街道计生工作人员根据以往办理的经验表示,由于王女士准备的材料齐全,事实情况清楚,如果一切顺利,最快本月底有可能就会领到“单独二孩”的再生育证。

    公示内容不涉及隐私

    “公示的内容会不会泄露个人隐私?”对于申请再生育还要有公示这一流程,不少想生“小二子”的市民都提出了心中的疑虑。

    记者看到,申请夫妇的身份证号、居住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对隐私的信息公示都没有涉及,在这张“拟批准再生育夫妻名单公示榜”上写着:“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润州区人口计生委拟批准xxx、xxx一对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受润州区人口计生委委托,现张榜公示10天。如对上述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有异议,请于2014年4月20日前将意见反映至本单位(村或居委会)、和平路街道或润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此外,公示榜的右下方还公布了润州区人口计生委、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以及琴园巷社区居委会的联系电话。(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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