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今日关注

【民生】镇江市首笔“周转贷款”26日发放

发布时间:2013-12-27 08:1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戴慧  本版图片为资料图

        昨天上午,在向江苏银行递交了一笔70万元的周转贷款申请材料并签字后,镇江市水石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戴燕终于长吁一口气。这笔不大不小的资金,如雪中送炭般,及时解决了她在续贷过程中的资金缺口,“本来我还发愁怎么补这个缺,现在总算无忧了。”她笑着说。

        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环境,提高小微企业的贷款信誉,11月5日,《镇江市市区小微企业周转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实施。办法提出,市政府设立“镇江市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用于解决像水石居这样的小微企业在续贷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而同样内容、同等优惠的政策,我市在全省是首创,在全国也处于领先,戴燕成了我市受益的第一人。

        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贵关键在“过桥资金”

        戴燕的公司注册资金不过数十万元,算不上大。经营9年来,鉴于公司规模的扩大和工程资金周转的需要,她向江苏银行贷款了70万元。贷款这个月即将到期,续贷发放要等到下个月,本来盘算着刚好用手上刚做完的工程结款还贷的她,却遭遇突发状况——工程不能按照合同及时给付,用来还贷的资金没了。

        跟亲友借款?向别的银行再借?还是去找民间融资?戴燕有些发蒙。无奈之下,她向江苏银行反映了自己的窘境。让她没想到的是,“银行说,政府刚刚为小微企业推出了一个周转贷款,专门解决像我这样的问题。”戴燕告诉记者,根据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她很快准备了各项材料,而这笔周转金贷款,可算帮了她一个大忙。

        小微企业周转贷款,是指由市政府通过提高在相关商业银行的财政存款额度,引导商业银行,为解决小微企业归还银行贷款时发生的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而提供的还贷周转信用借款。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处长邬庭薇介绍,按照当前银行贷款模式,企业申请续贷时必须按照“先还后贷”的流程操作,而事实上,“企业贷款已经渗透到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中,一下子要还贷肯定是有困难的。”为确保能够顺利续贷,大部分小微企业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会举借社会融资来归还银行到期贷款,待银行续贷后再偿还社会融资。

        这笔通过向民间借款来归还银行到期贷款的资金,就是通常所说的“过桥资金”。

        市经信委在今年会同市银监分局做的一次调研中发现,小微企业融资难、贵主要是企业贷款过程中高价使用“过桥资金”导致。一方面,小微企业中,通过“过桥资金”方式归还银行贷款再进行续贷的企业占70%,另一方面,企业使用“过桥资金”平均融资成本年利率为45.58%,是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的4-5倍多;有企业“过桥资金”占其各类融资总量的比重不到10%,而“过桥利息”支出却占其融资总利息支出的45%。

        对此,暂且不谈融资难的问题,仅从成本考虑,镇江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陶福平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家公司向民间融资100万元,按照年利率45.58%计算,一个月光利息就得还近3.8万元。而小微企业使用“过桥资金”平均期限约为15天,为了这个空窗期,他们付出的成本就得近1.9万元。

        此外,邬庭薇告诉记者,这种民间借贷的风险也很大。资金掮客打着为小微企业融资的幌子进行“过桥资金”业务,涉嫌高利贷业务,其本质是一种影子银行,属于违规经营,容易引发地方金融风险。

        70万元周转贷款利息少了1万多元

        截至目前,镇江市共有小微工业企业2.9万户,约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98%;小微企业提供了全市80%的就业岗位、70%的创新成果、60%的生产总值和50%以上的税收。全市银行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个人贷款)客户总数31856户,贷款余额为843.11亿元,占全市小微企业融资总量的90.4%。

        为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稳定,市经信委联合市银监分局,于今年5月底,向市政府提出设立“镇江市小微企业周转贷款”,经周密部署,出台了《镇江市市区小微企业周转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正式运行。

        办法提出,市政府设立“镇江市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市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专储于主办银行,主办银行按照1:1予以配套,用于解决小微企业续贷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单个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小微企业周转贷款采用信用担保贷款管理方式。周转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适时公布的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有了周转贷款来解一时之难,起码不用愁钱来还。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小企业信贷服务中心经理梁红告诉记者,此次戴燕的水石居申请的周转贷款70万元,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只需5.6%。也就是说,15天周期内她仅需支付利息1611元;如果以民间融资平均45.58%的年利率算,则约需支付1.3万多元,足足少支付了1万多元。即便和她原来在银行的贷款利率7.8%相比,也低了两个多点,可谓十分优惠。

        根据测算,以2亿元的周转资金规模为例(扣除存款准备金,实际运营资金约1.6亿),按照单户融资期不超过15天计算,“还贷周转金”一年可为800户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的问题。与当前社会融资最低30%的利率相比较,可以减少总额4000万元的融资成本支出。

        “这是现有政府任何政策都无法达到的扶持量和扶持面。”市经信委副主任朱利荣说,政府从单纯拿钱扶持补助,到通过创新发挥政府职能,有效弥补因市场失灵导致的资源配置错位,在不增加财政支出的情况下,借助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使更多的小微企业受益,帮助企业实现产供销资金的均衡分布;同时,资金运作的流程设计也能够有效规避风险。设立“还贷周转金”,社会效应同样显著。镇江银监分局统计信息科科长赵茂勋说,对于银行来讲,可以减少客户企业违约的风险,稳定客户资源,提升银行的运营效益;对于融资市场来讲,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民间借贷风险,并能“救活”一批小微企业,起到稳定和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作用。

        逾期不还周转贷款,将被记入企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江苏银行镇江分行、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被市政府确定为小微企业周转贷款的主办银行,市区其他各商业银行则可向主办银行申请小微企业周转贷款业务。

        而申请周转贷款的,邬庭薇介绍,都必须是市区范围内,经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符合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成长型的各类小微企业,并且是银行承诺续贷的客户。小微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在银行贷款到期日前15个工作日向主办银行直接提出申请,其中对于在非主办银行贷款的企业,还需持原贷款银行的“续贷通知函”等简单资料。

        主办银行2个工作日完成申请人的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的,主办行3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并告知原贷款行,资金由主办银行受托支付到出具《款续贷通知函》原贷款行的指定账户归还银行贷款。未通过审核的,主办行3个工作日内通知原贷款行及申请人。

        需要强调的是,对逾期不归还小微企业周转贷款的申请人,失信记录将载入镇江市企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下一步,市经信委将联合财政、银监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周转贷款”运行监管,并根据小微企业实际需求和银行业务开展情况,积极调整“周转贷款”总盘子,力争扩大覆盖面、受益面。同时,还将着力在拓宽融资新渠道、增强担保服务效能、指导和推进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等方面下功夫,齐头并进解决好小微企业贷款难和贵的问题。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