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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今年镇江市发放助学金4717万元
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

发布时间:2013-12-26 08:4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发展规划财务处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加大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学生资助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措施得到积极落实,基本实现了“没有一名学生因贫失学”的民生目标。目前,全年已发放各类学生资助资金4717.0748万元,惠及6.75万人次。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为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安心完成学业,市政府连续多年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列为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

        据市教育局发展规划财务处有关人士介绍,作为今年民生改善行动项目,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对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予以保教费全免,全市对686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保教费102.6505万元,全部由所在辖市区财政负担。

        扬中市还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免费一年学前教育,免农村幼儿园小班保教费金额318.36万元,惠及学生2426人次。

        根据省财政厅等部门的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省进一步扩大中职教育免学费范围,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收学费,不再仅限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涉农专业学生;公办中职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

        此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我省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同时,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我市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8%确定。目前,我市对中职学生资助资金2905.4万元,已发放到位。

        此外,今年还对全市城乡19.5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总价值3354.27万元。

        (丁继东 姜木金)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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