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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社保卡 21日开始发放

发布时间:2013-10-20 08:3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市民下周一开始便可陆续拿到省统一社保卡,并通过这个具有“五险一金”功能的新卡寻医问药了。市人社部门昨日传出最新消息,备受关注的省社保卡发放工作将于21日开始。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保卡的发放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发卡根据“市统一规划、按区域发放、分批次推进”的原则进行,首批28万张省社保卡发放对象为8月22日之前完成卡数据信息采集确认的申领者,按时间顺序分别为:市本级和润州区开始发放时间为10月21日(周六、周日不办理,下同);京口区、新区,开始发放时间为10月23日;丹徒区开始发放时间为10月25日。

        领卡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理人员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和申领回执单,到采集确认地(当时办理卡信息采集确认时的网点)领取省社保卡。而此前由单位集体办理数据信息采集确认的职工参保人,仍由所在单位组织统一发放。单位相关代办人员携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申领回执单,前往办理单位批量制卡采集确认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本单位职工的省社保卡。

        市人社部门提醒,8月22日后完成卡数据信息采集确认工作的申领者,待省统一制卡后也将陆续发放。尚未进行申领或者尚未完成卡数据信息采集确认的,应尽快向所在单位、所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办理申领采集业务。

        发卡期间,领卡人可以先拨打市人社局“12333”电话实时查询制卡状态、领卡地点和服务网点名称等情况,准确按时领到自己的社保卡。

        发卡期间由于部分人员个人信息有误,导致省社保卡未成功制出,需到采集确认地进行信息变更核实。如果是身份证号、姓名有误的,在职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修改;退休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市社保支付中心8、9号窗口进行修改。如是本人照片不符合制卡要求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社保所属综合服务网点进行更换。

        (丁佳敏 沈春来)

        镇江市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一览表

        网点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镇江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 0511-85340216 运河路79号

        新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 0511-83378920 港中路111号

        丹徒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 0511-80896079 丹徒新城广场西路159号

        京口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 0511-89980331 京口路18号

        润州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 0511-81989352 御桥巷1号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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