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头条新闻

【社会】《旅游法》实施,导游收入变动大
同样的3日游,以前兼职导游能拿三四千,现在只有600元

发布时间:2013-10-17 07:4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旅游法》正式实施后,“零负团费”、引导购物、扩大自费项目等行为,已成为全行业不敢触碰的“高压线”。在对旅游市场“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同时,此法实施对从业导游的生存状态产生多大影响?业内行家对此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昨日,记者进行多方采访。

  购物、自费项目受打压

  社会兼职导游或将转行

  “‘零负团费’、引导购物、扩大自费项目等的硬约束,对导游尤其是社会兼职导游的个人收入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在谈及《旅游法》使导游收入发生的变化,镇江中国国际旅行社董事长严亮科感触很深。

  导游带团的形式,主要可分为三种:第一种,由导游花钱买团。如某旅游目的地的地接导游向旅行社买人头,他们不光没有固定的工资,而且还要向旅行社先行支付“人头费”,这就产生了“赌团”现象。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低价位团队时代。

  第二种,无工资、无补贴的无报酬带团,导游获取的收入主要在带团中产生。这种情况下,促使导游扩大自费项目、引导游客进店购物,以获得个人收入。

  第三种,由旅行社的正式导游带团,他们是有基本工资的一族,带团后由旅行社给予适当的带团补贴。

  严亮科表示,前两种带团形式,一般都由社会兼职导游担任。《旅游法》一实施,这两种带团收入的来源和途径被法律严格打压了。他举例说,以浙江西塘—海宁—杭州3日游为例,在去年国庆长假期间,通过引导游客进店购茶叶、买丝绸、逛皮革城,一个30人的团队,有的社会兼职导游可从中获得三四千元。而今年国庆长假,社会兼职导游按照带团补贴拿,3天也就是600元左右。

  据一位资深业内人士透露,我市现有社会兼职导游3000人,其中专门以从事导游为业的,大约占到1/3。因为《旅游法》的实施打压了带团“财源”,他们的生存压力一下子增大,一些此类导游有可能会陆续转行,去寻找相对稳定的工作。

  带团补贴“谱子”出笼

  导游收入趋于稳定透明

  “由旅行社付报酬(导服费),‘十一’之后北京地区地接导游的这项费用提高到400元/天,以4日游计算,收入也就是1600元。”市区一家旅行社负责人介绍,而原来“赌团”,一个团做得好的,地接导游收入可达上万元。

  《旅游法》实施后,导游的收入报酬由“隐形收入”变成“显性收入”,从“体外账”变成“体内账”。市旅行社协会会长王志刚分析说,在购物和回佣取消、团队受宏观环境影响减少的眼下,加上长期以来旅行社与社会兼职导游之间信任度因素,各家旅行社首先考虑由自家专职导游上团,社会兼职导游上团的机会就更少了。“‘十一’之后,我市旅行社向社会兼职导游开出的带团补贴,已经涨到约200元/天。但出于收入考虑,既使开价300元/天,社会兼职导游一般也不愿意上团。”

  旅行社正式导游的带团补贴也在“水涨船高”,由原来50-80元/天提高到80-100元/天。“这样算下来,我市一名正式导游,如果一个月带团20天,那么,带团补贴约1600-2000元,加上基本工资近1000元,一个月的收入大约在2600-3000元之间。”

  服务质量要求明显提高

  地接导游收入影响不大

  《旅游法》实施后,那些以购物场所、自费项目为主导和特色的旅游目的地受影响较大,禁止购物等“铁规”,打压了这些城市地接导游原先的“高收入”。那么,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镇江,地接导游收入是否也受到影响,影响有多大?

  严亮科认为,我市是以传统旅游景观为主的旅游格局,没有什么大型旅游商店和过多的自费项目,地接导游只是在带团过程中收取正常的导服费。“在镇江地区,一个景点的导服费大概为100元,这一价位和《旅游法》实施前没有什么变化,因此《旅游法》对我市地接导游个人收入的影响不大。”

  针对《旅游法》对导游生存状态的影响,王志刚认为,“进店购物”已经成为“高压线”,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非常难解决的问题:对于的确需要购物的游客,如今导游也不敢透露相关信息了,这其实是执行《旅游法》过程中陷入了“一刀切”的状况。“《旅游法》的实施,出游价格实现了公开透明后,对旅行社和导游的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显性要求,对导游的素质要求也相应提高了。”

  也有旅游业内人士认为,在《旅游法》实施后,为了保证导游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旅行社更要重视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素质较高的专职导游队伍,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力保障。与此同时,可能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旅行社行业协会联手,出台本地区的导游服务费指导价,以便为整个行业和形成合同关系的双方提供参考和依据。

  (记者 干光磊)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