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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13万学生将持省统一社保卡
学生医保卡年内升级换代

发布时间:2013-09-04 08:1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市区学生医保卡将升级换代为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年底前市区范围的13万学生便可拿到新卡。昨日上午,我市举行市区学生医保参保暨社会保障卡换发工作培训会,正式启动市区学生医保征缴及换卡工作。

        今年学生医保卡将升级换代,换发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据悉,该卡是江苏省人社厅按照国家人社部统一制定标准,集中制卡。

        据市人社部门介绍,新一代的学生社会保障卡实现了“一卡在手,全省全国通用”,将来学生逐步走向社会,可以随时开通其他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如:就业、失业登记服务、参保缴费、医保结算、异地就医、跨地区转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等业务。

        目前,学生社会保障卡主要用于医保的结算,作为结算的电子凭证。

        据市社保征管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年的学生医保卡个人信息采集核对工作更加细致,要详细填写《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采集确认表》。

        据悉,新一代学生社会保障卡还具有金融服务功能,以后学生医保缴费会逐步过渡为银行批量扣缴,因此本次学生医保信息核对增加了“合作银行志愿”,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工行、农行和江苏银行三家中的一家作为合作银行。

        由于银行开户的需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必须填写监护人信息;16周岁以上(包括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学生需要填写代理人信息。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今年社保卡个人信息采集核对、发放工作由学校集中组织实施,学校统一领取采集表,按班级分发给学生,核对无误后,由学校负责汇总送交社保经办机构。对各学校经办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市社保征管中心、社保卡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专门予以解答。(周晓峰 冯冰丹 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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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年学生医保每人缴费80元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将学生医保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我市下发2013-2014学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部分)参保须知,参保学生缴费标准每人80元。

        记者了解到,参保对象为市区(含京口、润州、新区及丹徒区)范围内大专院校、中技、中专、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20元,其中学生个人承担80元,财政补贴140元。本市特困职工和低保家庭的学生、孤儿由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缴费。

        根据相关规定,住院费用为分次结算、按比例分段补偿。300元以下个人自付;300元以上至1万元(含1万元),医保基金补偿70%;1万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医保基金补偿80%;3万元以上部分,医保基金补偿90%。

        在门诊费用方面,在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符合医保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补偿40%;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补偿50%;少数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补偿50%。

        据悉,同一(参保)年度门诊和住院累计医保补偿金额最高上限为20万元。

        在大家关注的医保结算方式上,有医保IC卡的参保学生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下属站)门急诊、住院和市区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凭本人医保证历,持医保IC卡直接与就诊医院结算。

        如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学生赴外地实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等特殊情况的可携带学校证明、医保证历、医保IC卡、费用收据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和出院记录的原件或复印件等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

        据了解,参保学生确定就诊的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学校征求学生(或家长)个人意见后确定。如需调整,可持卡直接到所在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修改(新学年已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门诊费用的参保学生本学年内不得调整)。(沈春来)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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