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停车就要“没收”购物小票,想要回小票就得另付停车费——
金山网讯 消费者购买商品,商家提供发票,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商品出现问题时,消费者想要换货或是退货,都要凭发票“说话”,所以发票对于消费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在镇江八佰伴大统华城市超市,不少市民都遇到了这样的尴尬事——凭购物小票免费停车,出停车场时,购物小票要被“没收”,如果想索回小票,就得补交停车费。
消费者 购物小票被“没收”了,我还怎么维权?
最近,市民魏女士遇到了一件“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事儿。魏女士在八佰伴大统华超市购买的商品出了点质量问题,于是决定前去换货。要想换货,就需要购物小票,可魏女士的购物小票已经被八佰伴停车场收回了,魏女士感觉很无奈。
原来,魏女士当天开车去超市买东西,把车停在了八佰伴停车场,按照八佰伴停车收费规定,在大统华超市购物满55元,就可以获赠2小时的免费停车时间。魏女士买了差不多80元钱的东西,开车离开时,她向停车场工作人员出具了超市购物小票,但工作人员并没有把小票还给她,小票就这样被“没收”了。魏女士向记者“诉苦”称:“小票被‘没收’了,我还怎么维权啊?”
为了一探究竟,前天晚上记者也开车来到了大统华超市,购买了78元的东西,与魏女士的遭遇相同,小票也被停车场的工作人员收回了。当记者询问能不能归还小票时,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归还,但就不能享受免费停车了,需要补交5元的停车费。就这样,记者的购物小票也被“没收”了。
随即,记者又开车来到了大润发超市。大润发的免费停车标准是,购物满50元以上免费停车2小时。买了142元的东西后,记者开车离开,停车场工作人员查看了一下购物小票后就还了回来,并未发生“没收”购物小票的情况。
被没收了购物小票的消费者能否正常维权?市消协法律顾问陈红坚律师认为,根据有关规定,退货要小票是必要的,但只要能证明存在消费的法律关系发生了,没有小票也应该全额退回货款。
大统华 可凭购物小票换停车票,将处罚私自收费的工作人员
针对大统华超市免费停车就收回小票,如果市民想要索回就得付停车费的情况,记者采访了超市总台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说,市民可以凭购物小票在超市总台领取停车票,开车离开时出具停车票即可。至于要回小票就得付钱的做法,该负责人表示,这完全是停车场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他们将会加强管理,处罚相关工作人员。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超市的入口处特意竖立一块关于停车收费细则的告示牌,其中第5条明确告知消费者停车券的领取方式:顾客凭当日超市购物小票在镇江八佰伴大统华城市超市总台领取停车券。但记者注意到这条细则在整张告示的最下端,字号也比较小,如不仔细观察,还真注意不到。该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不少市民并不知晓停车券的换取方式,他们会重新制作告示牌,将原先告示上的“消费金额55元,免费停车2小时”,改成“消费金额55元,换取2小时免费停车券”。
“要回小票还得付钱的做法,完全是停车场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该负责人说,以前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并且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罚。该负责人询问了记者当晚离开停车场的时间和出口,表示将会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私自收费的工作人员将面临处罚。(施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