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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试行“校长组阁制”

发布时间:2013-08-30 08:0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外国语学校经公开竞聘,由校长直接聘任副校长

        金山网讯 昨天,镇江市外国语学校经过公开竞聘,聘任朱燕、陆铁松、骆晓军等3人担任副校长,汤海任校长助理。这标志着我市“校长组阁制”试点工作开始试行。

        “在‘自主管理试点校’中试行‘校长组阁制’,这是创新学校管理体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调动中小学校长办学积极性的实际举措。”镇江市教育局局长赵珏告诉记者,所谓“校长组阁制”,是指副校长可由校长直接聘任。市外国语学校不仅面向本校教职工聘任副校长和中层行政干部,而且面向市属学校(单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聘任副校长,“整个竞聘过程科学、民主、公平”。

        “校长组阁要经过严格规范的程序。”镇江市教育局组宣处处长赵建军介绍说,校长要向市教育局党委呈报组阁工作方案,明确职位、职数、条件、时间、方法、步骤等;局党委同意方案后,学校要对现有领导班子与中层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测评推荐情况作为拟任人选的重要依据;根据测评推荐情况及工作需要,由校长提名组阁人选,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后将拟任副校长人选报市教育局党委审核;局党委审核后,由学校党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公示,学校将聘任人选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由校长履行聘任手续。

        市外国语学校这次聘任的副校长和中层行政干部的任期,与校长任期一致。每届任期3年,校长任期届满,副校长及中层行政干部任期自行结束。全校教职工对副校长和中层行政干部每学年评议一次。10名以上教职工联名可在每年寒假第一周提请校长启动评议程序,并对副校长和中层行政干部予以评议。对评议中不合格票达到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一以上的,校长可以将其解聘;对不合格票达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的,校长应当直接将其解聘。副校长和中层行政干部因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一定影响或个人违法违纪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或工作需要的,校长应当直接解聘其职务。因解聘、调动等原因造成副校长和中层行政职位空缺的,校长可临时明确人选主持工作,适时履行聘任手续。与校长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不得聘任。

        此外,为了规范校长组阁制,选聘的副校长和中层行政干部在任职期间,要接受考核管理。凡是副校长和中层行政干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校长可以将其直接解聘。副校长和中层行政干部有二分之一以上被提请评议且不合格,或在年度考核中二分之一以上不合格,校长必须辞职。校长因任期届满、职工评议被解聘、年度或任期目标考核不合格、应急解聘及辞职等,副校长和中层行政干部任职自然终止。

        陆铁松原是江苏科技大学附属中学的教师,此次经过竞聘,担任市外国语学校副校长。他感慨地告诉记者:“让我们参加竞聘,不仅给了我们一次锻炼和展示的机会,而且加强了校际的交流和互动。”(唐守伦 古瑾)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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