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对面一道刺眼的灯光照射过来,眼前顿时白茫茫一片,一时看不清前方路面状况……这是夜间行车时司机朋友经常遇到的情况。来自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近两年来我国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30%至40%,且呈不断上升趋势。
前天晚上,记者跟随市交巡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展开了一场夜间机动车使用灯光的专项整治行动,在短短2个小时的整治行动中,共查获了60多辆机动车存在灯光问题。
“远光灯”让人深恶痛绝
前天晚上8点钟左右,市交巡警部门民警在天桥支路和南门外大街交叉路口检查时发现,虽然道路照明条件很好,很多驾驶员依然开着远光灯一路疾驰。
站在这个路口,5分钟时间内,记者粗略算了下,在经过该路口的几十辆车子中,过半的车子使用了“远光灯”,其中除了出租车外,也包括一些小货车、轿车。当路口红灯亮起时,在等候绿灯的车流中,许多车子仍然开着远光灯。
“现在开车最可恨的就是那些开远光灯的,照得我都看不见前面的路况。”提及“远光灯”,在公司上班的小王显得深恶痛绝。他说有一次他开车回家的时候,对面车子的“远光灯”非常亮,他赶紧减速行驶;忽然,他听到一声惊呼。原来有个人推着自行车站在路中间正准备横穿马路。
采访中,每位司机、市民都表示遭遇过“远光灯”,并对这种滥用“远光灯”现象表示气愤。
司机为何喜欢使用远光灯
夜间行车时开启远光灯,到底危害有多大?
京口交巡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眭志庆当场做了个试验:一开车灯,记者眼前一片白茫茫,“可以造成短时间失明,与近光灯相比,远光灯不仅更亮,而且光线更集中,射得更远。滥用远光灯,可能带来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使用远光灯的要罚100元,记一分。”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夜间会车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较窄路面和桥梁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在夜间照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远光灯,那为何现在又有这么多司机喜欢使用远光灯?
对此,京口交巡警大队副队长凌云志分析,一方面是一些驾驶员过于“自私”,因为开“远光灯”便于自己看清路况,便不考虑此举带来的危害;另一方面,他认为现在的驾校在培训过程中,对夜间行车培训的课时太少,学员多是在考前临时突击学习。“我们在路面执勤时,曾发现有的驾驶员行车时居然不知道自己开着远光灯,有的甚至不知道如何变换远光灯和近光灯。”
(记者 景泊 通讯员 余长保 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