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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男孩被父亲丢在酒店……

发布时间:2013-08-29 07:5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声称来镇讨债一无所获,经济拮据无力抚养

双胞胎男孩被父亲丢在酒店……

救助站工作人员陪孩子玩耍 陈路 摄

        金山网讯 7岁,本是孩子天真烂漫,在课堂里求学的年纪,然而前天晚上,我市京口区学府路某酒店里,一对跟着父亲入住的双胞胎男孩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去了哪里。小哥俩随后被送往市救助管理站妥善安置。经过联系,救助站工作人员希望孩子父母领走孩子的愿望落了空,拒绝的理由大体是:经济困难,没办法抚养。对此律师认为,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无权遗弃孩子,情节严重的话当事人可能触犯法律。

        被弃酒店,双胞胎哥俩惹人疼

        昨天上午,记者接到线索来到市救助站,见到了7岁的双胞胎男孩小杰与小豪(化名)。陪着他们的工作人员龚洪慧,从孩子口中了解到了事情的部分经过。

        几天前,小杰、小豪随着父亲刘先生来到镇江。前天,哥俩跟随刘先生住进酒店,晚上小杰突然醒过来,看到父亲准备出门,父亲告诉小杰他去要钱,让孩子们待在房间里睡觉。

        因为父亲一直没回来,哥俩哭着到楼下找父亲。其间,有人报了警。等不到父亲的小哥俩,被其他人连夜送到了市救助站。

        站里当即安排了孩子的食宿。看到小哥俩身上的衣服脏兮兮的,龚洪慧第二天给他们买了新衣服新裤子,连脚上的鞋也换了新的。活泼聪明的小哥俩,很讨救助站工作人员喜欢。

        记者注意到,小哥俩兴趣广泛,拍皮球、弹琴、搭积木,样样都玩得很开心。在搭过积木后,小豪将玩具收进袋子里,一旁的工作人员小胡忍不住夸奖孩子“真乖”。

        父母已离婚,都说“困难”不愿要孩子

        据救助站工作人员潘学文介绍,昨天上午,他们通过询问双胞胎男孩,知道了刘先生的电话。然而拨打过去,刘先生却以在镇江讨债,没钱为由拒绝领走孩子。无奈之下,工作人员又找到了孩子母亲的电话,得知对方在浙江金华,已经与刘先生离婚,孩子判给了刘先生抚养。

        经过协商,孩子母亲同意救助站工作人员将孩子送到金华。

        就在潘学文等人做着出行准备工作时,一个消息改变了他们的计划:孩子母亲又不同意接收孩子了,理由是自己负担太重,无力抚养。

        送往金华行不通,工作人员通过查询资料,找到了刘先生与两个孩子的户口信息。资料显示,刘先生今年43岁,盐城滨海县人。潘学文等人决定,按照救助政策,把孩子送到父亲户籍所在地的救助站。

        下午1时许,潘学文等工作人员踏上了送走孩子的旅程。

        孩子父亲:没法生活了,才丢下孩子

        采访中,记者偶然获知,当晚报警说有人不管孩子的人,恰恰就是孩子的父亲刘先生,这中间有着怎样的隐情?

        昨天下午3点多,记者试着连线了刘先生。在电话中,刘先生向记者表达了苦衷:“没法生活了,才会丢下孩子的”。

        刘先生说,他带着孩子来镇是为讨要当地一个老板欠他的钱,总数在11万元上下。不过将近一周时间过去了,他拿着借条却找不到对方,“对方打电话也不接,我已经报了警了,但还是要不回钱。”

        记者建议刘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能丢下孩子不管。刘先生说,自己连吃住都要靠朋友,身无分文没有工作,打官司也需要花钱。无奈之下,他想到了将孩子“丢给政府”,至少不会让孩子挨饿。

        问到家里还有没有其他人,刘先生说,他还有一个年近八旬,身有残疾的母亲,也无力照顾孩子。

        面对自己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刘先生认为,他并没有遗弃孩子,实在是无力承担。“我也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有时感觉自己是个罪人,对不起孩子……”

        随后,刘先生以“有事”为由结束了对话。

        律师:属遗弃行为,应尽抚养义务

        刘先生的行为有没有违法?王学剑律师事务所的王恩贵律师认为,从目前情况看,刘先生确实有违法的遗弃行为,但因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不具有严重情节,暂不构成遗弃罪。尽管如此,王恩贵认为,不管刘先生有什么理由,都应该抚养孩子,这是他作为监护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王恩贵说,虽然不知道刘先生与前妻离婚的详情,但即使前妻不需要支付抚养费,面对自己孩子没饭吃的现状,前妻也应该拿出钱给孩子吃饭。“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刘先生失去了劳动能力,没能力抚养孩子的话,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刘先生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王恩贵还说,在将孩子送到盐城当地的救助站后,民政部门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做工作,将孩子送到父母身边。在孩子父母健全的情况下,国家没有义务代为抚养孩子,这是孩子父母应尽的义务。“在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可以将孩子父母起诉到法院,强制要求他们抚养孩子”。

        昨晚7点,记者从送孩子的救助人员处获知,小杰与小豪已被送到盐城滨海县刘先生户籍所在地,但遗憾的是,地址所示房屋已被拆除,没办法找到孩子奶奶。

        昨晚9点,记者得到最新消息,经过多方努力,刘先生同意与救助站工作人员在镇江万达广场附近见面,但是否接走孩子,刘先生并未明确。工作人员和孩子昨晚连夜往镇江赶。

        (陈路)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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