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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大规模回访慈善救助项目

发布时间:2013-08-26 07:4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救助款是否到了受助者手上?

电话询访

现场走访

        金山网讯 公信力是慈善事业的生命。如何增强公信力,增强大家对慈善事业的信心,进而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其中?现代慈善观念认为,慈善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项事业。慈善事业需要一套科学管理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慈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规范管理。

        镇江市慈善总会自成立之初,就将打造公信力作为重中之重:现在,他们每年公布由市审计部门统计的各项收支情况,每笔账目来源、去向清楚。不仅如此,他们还采取第三方监督的方式,不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检查慈善项目的最终落实情况。

        从今年5月开始,市、区慈善总会用三个月对2012年度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检查,涉及3307位慈善受助者,这是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回访行动,检查重点是:救助款有没有到受助者手上?

        制定文件 明确要求

        为顺利实施这项计划,市慈善总会首先制定并下发镇慈善发[2013]48号文《关于开展对2012年慈善救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重点检查内容是,慈善助学“圆梦行动”、 慈善助孤“蓝天行动”、 慈善助困“温暖行动”和“暖流行动”及临时性救助等,凡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救助金到个人的项目进行专题检查。

        在检查时间分布上,选取5至7月,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5至6月,由各辖区和相关单位组织自查、回访;第二阶段7月,由市慈善总会会同相关活动协作单位,对各辖区及相关单位自查项目按10%比例进行抽查。

        在检查要求上,市慈善总会提出:各辖区慈善总会会长挂帅,明确专人,牵头组织由总工会、民政、教育、乡镇(街道)、村(社区)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检查组,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保证检查落实到位,检查强调仔细、真实、全覆盖,检查率达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落实整改,确保效果。

        精心组织 分步实施

        《通知》下发后,市慈总立即召开辖区慈总分管救助工作的负责人会议,专题商讨、部署慈善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会上大家认真推敲检查方法和注重事项,并要求坚持检查质量,做到认真、仔细、真实、全覆盖。

        会后,各辖区分别上报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名单和专项检查计划,各辖区慈总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并实施检查,由于各辖区慈总高度重视检查,会长亲自担任检查组长,组织了强有力的检查班子,采取电话询问、上门探望、集中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救助资金到位情况,辖区共用2个月时间,组织30个检查组,检查了3307户,其中电话询访1876户、入户调查791户、集中座谈260户,有379人直接通过汇款形式发放并有回单查证。

        各辖区检查情况:丹徒区检查1321户,其中电话询访32户,入户调查688户,集中座谈260户,汇款341人;京口区检查710户,其中电话询访655户,入户调查17户,汇款38人;润州区检查759户,其中电话询访699户,入户调查59户;新区检查517户,其中电话询访490户,入户调查27户。

        组建小组 随机抽查

        根据各辖区检查报告情况,市慈善总会于7月份组织了由市慈总、市总工会、残联、慈善义工参加的5个抽查小组,各组随机抽查共335户,抽查比例10.13%,其中抽查丹徒104户、京口62户、润州87户、新区82户。

        不要小瞧检查,真正查起来并不容易,即使是电话询问,也有不少门道:首先,慈善救助项目分助学、助孤、助困以及临时性救助各门类,救助金额大小不一;其次,很多联系方法并非受助者本人电话,都是一些周边联系人或亲属;而更多的是,有不少受助者因年纪大、健康差等原因,对收到的钱记不清楚。

        这些,都需要抽查小组成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沟通。这次抽查中,慈善义工胡玉留与市工会的王富国是一组,两人来到市慈善总会,光打电话就打了整整三天,最后一共抽查了67个人,经常是绕了三四个圈子才找到受助者本人或其亲属。

        而在电话语气把握上,可能更需要技巧,胡玉留抽查的基本上是癌症、肾透析、心脏病人,大部分的家属或是受助者都很配合,但仍有很多家庭并没有从伤痛中缓过劲来,对他们的询问更要客气。让人难过的是,从这些受助者中了解到,“目前由于病情加重,已经有三位受助者相继去世。”

        据统计,根据这次抽查情况,退回重新补充完善个人信息84户,主要是收集受助者的直接联系方式,方便今后的联系。

        酷暑上门 解决问题

        七月底、八月初,正是我市最热的一段时间,而今年夏天又是连续高温,不见雨水。尽管如此,由市慈善总会副会长许能斌、石耘和慈善义工一起走街串巷,进行入户回访,而每次回访回来,大家都是一身大汗。

        但是,回访还真能发现问题。副会长石耘这次走访了一户低保家庭,刘莉,女,离异,每月580元低保,女儿20岁,在江大读大二,成绩十分优异,全校第三名。目前刘莉的情况是,左小腿缺失。按照慈善救助规定,可以为其免费安装假肢,但是她现在有一个困难,其腿型不正,还需要适当矫形才能配假肢,而矫形并不在慈善救助范围内。

        面对受助者的这个实际困难,石耘当即拍板,先为其实行矫正,等符合安装假肢要求后,再为其配假肢。现在,按照省辅具专家的意见,刘莉已经打起了绷带,进行适当的矫正,而且省辅具专家也答应,可以试样后就会通知她。

        面对这样的结果,刘莉及家人非常满意。刘莉表示:“一次简单的回访,帮她解决了大麻烦。”

        最终,市、区慈善总会人员入户调查24户,其中市慈总入户调查15户、区调查9户,至此,所有检查和抽查工作全部结束。

        查找问题 落实整改

        公安系统有大接访制度,而市、区两级慈善组织开展的这次检查,不仅是深入民间、体恤民情的一项创举,更是推动我市慈善事业提升的一个举措。

        根据这次检查和抽查情况,总体反映较好,受查的3307户中,除年初市审计局发现1户未发放、1户未足额发放,已作专题处理外。还有1位孤寡老人还没有拿到3000元救助款,人已去世,而救助资金由一直照料她的金向阳女士,发给了所在社区其他7位生活困难户。其余3304户中,没有发现错发、少发或未发的情况。

        这次回访,辖区慈善总会和街道(乡镇)民政、社区(村)工作负责,面对面广量大的救助工作,即使酷暑当头,还是能坚持高标准。当然,在这次大回访中,也发现了不少可以改进的地方。

        据调查,主要有这几方面:首先是少数受助对象慈善救助资金申请表和发放回单填写信息漏项、不准确,造成回访工作难度较大;其次是发放形式多样化,有受助人凭身份证直接到街道领取,但有少数街道委托社区工作人员代领,致使发放手续不够规范。这次检查中,还发现有极少数不完全符合发放条件的对象,虽然比重微乎其微,但足以引起市、区两级慈总的高度重视。

        防微杜渐 杜绝隐患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救助机制,规范慈善资金发放程序,确保慈善资金发放环节零差错,已成为市、区慈总以现金形式实施慈善救助的工作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经市、区慈善总会经反复商量后形成如下意见。

        首先,健全和完善慈善救助资金申请和发放制度,认真审核慈善救助申报信息,防止漏报、错填,确保申报内容完整、真实。实施市、区两级慈总网站公示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张贴公示。

        其次,统一两种发放形式:一是通过乡镇、街道组织集中发放,受助人本人凭身份证直接到乡镇、街道签字、领取;如本人因病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受助人和代领人两人的身份证,并填写两人的联系信息,方可领取。二是通过银行打卡(借记卡)直接发放给受助对象。

        第三,建立信息回访制度,每年按20%比例抽查发放信息,了解受助效果,以便更好地为受助对象服务。同时,建议并提倡接受慈善爱心救助的学生,每年给慈善总会书信一封,让关爱他们成长、成才的爱心机构和人士心里放心,同时建立孩子们的“成长档案”。

        (通讯员 甘培华 朱秋所

        记者 竺 捷)

        本版图片由市慈善总会提供

        相关链接

        抽查者感言

        蔡泽余(市残联):慈善与残联共同合作的助残“复明”“健行”项目帮助了一大批失明或肢残的困难对象,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做了许多实事。

        王富国(总工会):总工会与慈善总会暖流行动实施几年来,政策覆盖面广,操作细致规范,调查扎实,确实为困难职工解决问题做了许多好事。

        胡玉留(慈善义工):通过电话或走访核实后,温暖行动、慈善阳光行动都给了不少肿瘤患者阳光和温暖,许多人得到救助后赞不绝口。

        周金保(慈善义工):慈善救助项目进行调查核实,许多人得到及时的帮助,但有些对象将其与慰问金、尊老金混淆,通过走访、询问,许多受助者感受到慈善的关心。

        蒋超君(京口慈善总会):深入群众家中,发现一些问题后,要求慈善工作者们工作更细致、更规范,进一步提高帮助困难群众的服务水平。

        市慈善总会

        关于规范慈善分会

        管理的办法

        今年,市慈善总会出台此办法,进一步规范各慈善分会管理。

        要求分会应在每年十二月份,编制下年度的慈善资金来源和救助支出预算计划,连同上年度资金募集和救助情况报市慈善总会。预算计划经总会审核后,按计划执行,执行中如因情况变化,需作重大调整,应经总会同意。每年救助总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含70%)和当年总收入的50%(含50%)。

        分会因特殊情况须开设慈善资金独立账户的,应书面申请,经市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可由市慈善总会委托分会开设单独账户,分会应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设立独立账户,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竺捷 整理)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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