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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镇江市营业税受惠企业835户
8月起,我市部分小微企业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发布时间:2013-08-18 09:0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体现公平,有利小微企业发展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吸纳就业、增加收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7月底,全市已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的小微企业(不含个体)4.25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2.49%。今年1-6月入库地方税收34.91亿元,占同期地方税收总收入的35.49%,其中,营业税15.22亿元,占同期营业税总收入的32.50%。目前,我市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管理水平低、经营分散等特点,多数企业处于产业链的末端,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加之近年来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影响,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出现了融资难、成本高、税费负担偏重等困难。

        据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国务院在今年上半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背景下仍然出台减税政策,凸显了政府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和扶持,将切实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这一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优惠,实现了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两者税收政策的衔接,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

        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

        为贯彻落实好这一税收新政,市地税局积极开展调研,对全市小微企业的基础信息进行了排查摸底和影响分析,就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全市地方税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初步测算,以确保税收新政顺利实施,全力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考虑到2012年存在“营改增”试点因素,市地税局将统计区间统一设定在2013年1-6月份并折算成全年数据。根据国标行业分析:第一产业受惠企业2户,减免营业税1.2万元;第二产业受惠企业83户,减免营业税41.04万元;第三产业受惠企业750户,减免营业税298.28万元,是政策覆盖面最广的行业。

        此次新政,我市小微企业营业税减免税款偏小,原因是:从2011年11月份起,国家调整了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标准,我省选择的是5000元-20000元中的上限,即月营业额小于2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免征营业税,且根据省地税局的相关规定,同时还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一些投资者或创业人员在创业初期,更多地选择了个体工商户这种注册类型。

        据统计,截止到2013年7月底,全市个体工商户中不达起征点的营业税户达13670户,这是我市小微企业税收新政减免营业税款总量较小的主要原因。市地税局预测,实施税收新政或将改变创业者们对经济实体类型的选择,并引导现有个体工商户逐渐转为企业;另外,一些淡旺季特征明显的企业也将在签订合同、约定付款方面进行调整,以尽可能多地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

        支持小微企业做大

        由于小微企业税收新政在执行中涉及许多征管细节,目前省地税局正在逐步明确具体的执行口径和操作办法,市地税局现正全力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纳税服务。结合地税部门“220服务”活动,组织税务干部上门帮助小微企业加强成本核算,节约成本与费用等。其次,细化税收征管举措,准确执行政策。市地税局组织全体税务人员认真学习税收新政,确保熟练掌握应用,做到政策执行不走样,第三,简化减免税备案手续,加强后续管理。小微企业税收新政涉及纳税人面广量大,且需要逐月确定营业额,因此市地税局将积极建议上级部门对小微企业营业税减免实行自行申报管理,优化申报软件,简化手续,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需求。(葛惠琴 林兰)

        国务院决定,从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采访获悉,经测算,实施新政后,全市营业税受惠企业835户,减免营业税收入340多万元,加上附加等税费收入,地方税收减税规模约380万元;零申报户10463户,是潜在的受惠企业。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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