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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70年前镇江城市管理值得借鉴

发布时间:2013-08-10 09:1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分区设摊、牵绳遛狗、门店装潢皆有规定

        金山网讯 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在我市全面展开。镇江的市民文明程度、城市管理水平,再度接受考验。日前,市档案馆在整理研究民国期间的历史档案时发现,早在70年前,作为民国江苏省省会城市的镇江城就已很“文明”:各类货摊要分区设置,没有绳牵的宠物不得上街,甚至商店门面装潢的用色都有指导规定。相关管理措施,甚至值得今天借鉴。

        近日,市档案馆征集编研处处长魏志文,向记者展示了这批档案。从一份1945年由“江苏省会警察局”出台的“整治市容要点”中,当时镇江市区的各种城管规定,可以清晰得见。譬如对于市区商店,规定要求“遮盖阳光棚帐必须保持清洁”,并不得妨碍交通。“橱窗栏杆不得伸出人行道”,招牌超出人行道的一律拆除。“衣铺或其他商店不得将货物悬挂店外并高声叫卖”。可见对于占道经营、摊点外溢,镇江六、七十年前就已明文禁止。

        这份“整治市容要点”还明确提出,饮食店“炉灶装置在店面者”,一律拆除。魏志文分析,这可能与镇江锅盖面店的传统经营格局有关。同时规定“街道上不得放置任何广告牌”。对于停车,则要求“人力车须停放指定场所不准沿街任意停放”。在这份“整治市容要点”中,甚至还专门规定“街道上不得放纵任何牲畜”,魏志文认为,这意味着当时带狗上街必须有绳牵。

        市区的摊点设置当时也有规定。从“整治市容要点”看,当时“纱布五洋摊一律迁入宝盖路市场”,“旧货摊一律迁入中华南路”,“其他杂货瓷器皮革百货摊贩”一律迁入中华路、宝塔路,菜贩一律入各菜市场。

        作为省会城市,民国时期的镇江商贾云集、店铺林立,为了城市面貌更加协调美观,当时对商店门面装潢的用色,甚至都有指导规定。在一份1946年出台的“省会各商店门面装潢改进办法”中,就明文提出各商家粉刷或油漆店面时,油漆色调宜多用“欧化色调”,“必须具备两种调和色”,避免“纯红纯绿纯黄等低级鄙俗色彩”。并对主要色彩及内涵进行了罗列阐释,如:白色(光明),蔚蓝(和平),黑色(坚毅),深红(沉勇)等等。魏志文认为,这种店面用色指导,可算是现今流行的“城市色彩规划”的雏形。

        魏志文告诉记者,就他研究民国期间的镇江城市管理可以发现,当时的城市管理者很重视激发市民的主观能动性,提倡自我管理。这种管理理念的益处在于,市民在参与管理好城市的同时,自身的文明程度必然随之提高。

来源:金山网 作者:梁和峰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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