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头条新闻

【要闻】镇江市率先完成法治政府阶段性建设目标

发布时间:2013-07-15 08:1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法制办获悉,省政府日前通报了全省2012年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考评情况,我市被评为优秀等次,并被省政府确认为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的6个省辖市之一,丹阳、扬中也同步被确认为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

        近年来,我市加强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规划部署,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出台了《镇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权限、决策建议的提出、决策审定、决策的执行和监督及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和政府集体决定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市政府领导每年两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带头学法,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听证、辩论制度和采纳反馈机制,广泛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在全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和重大行政处罚“审前听述”,两项工作均获“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行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制度,推进行政复议受案点下移,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办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荣获全省一等奖,行政复议的公信力逐步增强。

        按照《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的要求,我市正着手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积极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先导区,力争到2020年率先建成法治政府。

来源: 作者:姚宏敏 谢勇  责任编辑:唐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