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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启动
除政府统保外,住市区60周岁以上老人可自费投保

发布时间:2013-06-29 09:3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市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如果发生人身意外,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而且是免费享有的。昨天上午,市民政局与中国人寿镇江市分公司签署保险协议,市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

        市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分为政府统一保险和自费投保两种。

        凡是市区户籍(京口、润州、镇江新区和南山联合社区),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低保、失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这五类困难老年群体,由市财政买单,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残疾、三度烧伤时,最高保险金额为3万元;因意外伤害产生医疗费用时,最高保险金额为3000元。

        市区户籍、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也将由政府买单获得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发生人身意外事故时最高可获得3000元的赔偿。

        除了政府统保的老年群体外,其他居住在镇江市区范围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还可以自费投保。政府统一保险范围内的老年人又参加自费投保的,在发生意外伤害时,可按规定同时进行政府统保和自费投保的理赔。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和50元两种。年保费标准为30元的,最高保险金额为1.8万元。

        政府统一保险有效期为一年,从2013年6月28日计算起保时间。自费投保从签订保单之日起计算起保时间。

        有投保需求的个人可以在8月27日之前到投保点办理。

        市区投保点共有4个,分别是京口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润州区怡家服务中心、镇江新区嘉和养老服务信息中心和中国人寿润州支公司。

        副市长胡宗元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启动仪式。

来源:金山网 作者:陈正革 巫悦萌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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