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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欲跳楼屋顶暴晒5小时

发布时间:2013-06-17 08:4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图为热心市民在劝说跳楼女。 曹海滨 摄

        金山网讯 昨天,南山招隐花苑30号发生惊险一幕,一名欲跳楼女子因长时间暴晒,身体出现虚脱现象,随时都有滚落地面的危险。消防官兵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冲上屋顶实施营救,终于使该女子安全回到地面。

        昨天上午9点多,到九华山锻炼的端木先生回家经过南山招隐花苑30号附近时,发现一女子坐在三层楼高的屋顶欲跳楼,遂走近对其劝说,并向本报报料。当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南山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已在现场对跳楼女进行劝说。20分钟后,七里甸消防中队的官兵和120救护车也赶到现场,准备实施营救,但屋顶情况比较复杂,稍有不慎,不但营救不了跳楼女,营救者自身安全也难得到保证。

        4个小时过去了……尽管屋顶的温度达到38摄氏度左右,但跳楼女丝毫没有想下来的意向。对此,市民端木先生还从家里带来了水果,在场民警还为其递上湿毛巾,记者也对其苦口婆心地劝说,无奈,因不能满足其提出的要看到她丈夫与拆迁部门签的协议和拆迁部门给其写下“在没有和她谈好拆迁事宜,保证不拆其房屋”的字据,最后无功而返。

        据了解,爬上屋顶欲跳楼的女子姓王,40岁左右,所爬的楼正是她家面临拆迁的房屋。她强调自己是房产共有人,没有她参与签的协议不合法;她担心丈夫被迫签了“空白”协议,怕拆迁部门在“空白”协议上玩假。

        下午1点10分,招隐花苑所在的鹤林社区书记周玉宝拿来《镇江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交接单》,并给记者阅看,只见这份协议是由拆迁人镇江市南山联合社区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和拆迁实施单位、镇江市同和拆迁事务所于6月14日与户主张某所签。乙方选择在板桥二期期房安置,安置面积约265平方米,即:125平方米、65平方米、75平方米房各一套,另外得到拆迁补偿49.6万元。《房屋交接单》也是户主张某同日所签。但记者看到,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上方,有几处需填写的地方确实存在“空白”。

        到了下午2点50分左右,房主在屋顶上遭暴晒时间长达5个多小时,出现体力不支现象。“原坐着的王女士后来趴了下来,为防万一,我们战士冲上去一把抓住了她,后来把她护送到地面交给120救护车。”参加营救的警官张少华告诉记者。

        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王女士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和观察。

        (记者 曹海滨)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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