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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我市社保基数7月起上调

发布时间:2013-06-05 08:3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养老处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7月1日起,我市社保月计发基数与省同步上调,年内不调整缴费基数,1-6月份退休的参保人员养老金上调10%,7月后退休人员养老金不上调。

  7月1日起,我省将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6月3日,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发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去年省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达到50639元,以此计算,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2012年度的2299元提高到2564元,上限则从11497元提高到12820元。这也意味着,今后参保人每月至少要缴的参保费及社保待遇也将相应提高。 

  市人社局养老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据省人社厅授权,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出台政策,与全省同步调高社保月计发基数,幅度在13%左右,但年内不调整社保月缴费基数。(记者 叶明旻)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高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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