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慈寿塔内“到此一游 ”
焦山碑林“刻”字
金山慈寿塔内涂鸦
近日,网友“空游无依”发出一位中国游客将“XXX到此一游”刻到埃及神庙浮雕上的微博成了网络焦点。此微博一出,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一时成为热门话题。
我市被列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然而在各大景区和公园,类似的刻字也很常见。除了外地游客“欣然命笔”之外,也有一些是本地市民所留“墨宝”。我市法律人士和文博专家认为,此行为会对古建筑文物造成严重损坏,当事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景区 走访
焦山公园:“到此一游”题上碑林石刻
昨天早晨气温很是凉爽,大约9点半,记者来到了焦山公园。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焦山碑林中,记者发现有3处石碑被游客刻上了字。在名为“清《定武兰亭》跋”的石碑上,被游客刻了两处“汤汝兵”字样。而在“明刻《开皇本兰亭》”的石碑上,被游客刻上了“顾海伟2011.6.7”几个字。
在位于焦山公园西边的同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摩崖石刻,环集焦山西侧峭壁,气势磅礴,存有六朝以来刻石百余方,“大字之祖”——《瘗鹤铭》原址即在此。摩崖石刻《唐 金刚经偈句》、宋刻《米芾摩崖题名》、《陆游踏雪观瘗鹤铭》等石刻由于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石刻上有几处人为所划的痕迹。由于风吹日晒,所划痕迹内容并不是太清楚,隐约中可以看出都是“XXX到此一游”之类的题词。在崖壁的一处,“2013年2月23日,蜡像到止”这几个字刻得尤为明显。
就上述情况,记者采访了原焦山公园副主任、现任“三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园林营销中心主任陆智红。陆智红介绍,她以前在焦山工作过,当她看到那些珍贵的文物被游客刻上字和图案,心中尤为难过。“焦山碑林现存碑刻将近500通,其中史料和书法艺术方面的碑刻各200余通,其他方面的碑刻约50余通。各类书体具备,均出自名家手笔,都是珍贵的文物。以前因为没有这方面的保护意识,看管不严,经常会有些素质不高的游客在碑刻上刻字留念。”
陆智红说,在文物上刻字,对文物是永久性的破坏,因为是碑刻,没办法请文物修复人员进行修补。若是用机器把游客所刻的字打磨掉,磨的过程对碑刻本身就是一种伤害。陆智红说,虽然目前公园里都安装了监控探头,但是焦山公园今后将会在制度上严格管理,增派人手在碑林内进行巡查,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样也希望广大游客能够珍惜和爱护文物,文明旅游从我开始。
在碑林里,正在晨练的市民王钱志大爷见到记者采访,气愤地说:“真不知道这些刻字的人是怎么想的,难道是想让别人知道你刻的字好看?假如要是真想留念,找面墙刻也好。这些碑刻都是文物,某些游客在上面留下自己的名字,太可耻了。”
金山公园:慈寿塔墙壁多处“乱涂鸦”
金山公园里的清代名塔慈寿塔,游客刻字比比皆是,塔身墙壁、塔内墙壁,塔内石柱、塔外的栏杆上几乎都遭到游客的破坏,除了用利器刻字,还有的游客用黑色水笔在墙上留言。所刻文字中,有像“郭成龙到此一游”、“赵高洋到此一游”之类的纪念留言,还有游客写下“刘洋冯莉夫妻永结同心”、“刘伟健我恨你”之类让人啼笑皆非的“感情宣言”。
金山公园相关负责人魏林建介绍,慈寿塔的管辖权属于江天禅寺,他们不好过问。但是游客素质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需要消费者自身、旅游企业及政府部门的多方面努力。今后在金山公园内,管理方会加强对游客的文明旅游宣传,会让安保人员和保洁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多留意,如果发现游客要在景点内的墙壁和树上刻字,会立刻制止和劝说。
“如果每位来到金山游玩的人都在这墙上刻几个字,你也刻,我也刻,他也刻,那么要不了几年,大家来金山游玩就不是看古迹,而是来看这些刻字留言了。”从无锡来镇江旅游的游客韩平振是名退休教师,在看到慈寿塔里那些“留言”后感慨:“刻字留言难道是要表明你来金山玩过吗?拍照留影就行了,何必非要刻字留言呢?还有那些刻在墙上的‘爱的宣言’要是做出来该多好呢,刻在这墙上有什么用!”
韩平振说,为了以后我们的子孙还能看到这些珍贵的古迹和文物,作为游客,绝对不能在上面刻字留言,那些已经刻字留言的游客应该受到谴责。
专家观点:
景区刻字
可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在景区建筑文物上留下自己刻的字,与国人想借此“留名”或觉得好玩有关,但这种行为在全国各大景区比比皆是,也反映出国人文明旅游和个人素质有待提高。他们在“命笔题字”时,有没有意识到所做“小事”的危害呢?那就请听听法律人士和文博专家怎么说——
江苏君业律师事务所主任程美瑛:
景区文物刻字可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对于在景区古建筑文物上刻字,留下“到此一游”的印迹,我国目前对此还没有专门法律规定。但对这种不文明、损害文化遗产和风景区景观的行为,可以通过《民法通则》加以规制,进行处罚。程美瑛介绍,此行为可适用于《民法通则》加以处罚,一般针对让文物造成轻微的划痕,并可以修复的行为。
在我国,古建筑所有权性质一般为国有,所有权单位为某个风景区,因此在古建筑文物上刻字划痕,实际上侵害了所有权的完整性,是对风景区所有权的一种侵害。特别是在文物上刻字,更是对所有权人的一种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要作赔偿的,并且根据侵权的具体情况来予以赔偿。
有些古建筑文物是“无价之宝”,对完整性造成侵害,使其不完整,就要进行赔偿。至于如何赔偿:一是由物价部门和价格鉴定机构,对古建筑文物修复费用进行估价,行为人对产生的费用作出赔偿。二是如果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失,文物部门对破坏前后的价值悬殊(原始价值和修复后的价值产生的差价)进行赔偿。
“对文物造成不可弥补损失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程美瑛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实施细则》,第64条第(二)款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程美瑛说,针对在古建筑文物上刻字划痕的行为,我国部分地方出台了相应的规章,但不多见。
镇江博物馆副馆长王书敏:
强化公众敬重文物意识和景区管理
在国内,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有的不让靠近,也有可让人靠近观看触摸。对于不可靠近的,管理人员会用玻璃等物体隔开,不文明的游客想刻字也刻不上,洛阳的龙门石窟现在就是被隔离开来观赏,而在此之前也曾有过的在石窟上刻字的现象。
在国外风景区,对古建筑文物有隔离的,也有不隔离的。埃及的主导产业就是旅游业,这个国家有些文物只有近距离观赏才能感受其文化价值,否则会让游客有一种心理缺憾。像这次被刻字的卢克索神庙,就是近距离感受的古代建筑文物,因此容易被不文明的游客人为损害。
历史文化遗址,可分为硬遗址和软遗址两类:硬遗址是可以近距离接触,也就是说使用的是坚硬、抗冲打力强的建筑材料,像石头等;软遗址,就是砖木结构的、土墙类等为建筑材料。因此,被刻字的建筑文物有些是可逆性的(可复原、可消除的),其遭受破坏的影响就不大;还有一些是不可逆性的(不可复原、不可消除的),将对文物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而且多是人为因素而不是自然因素。
王书敏认为,在风景区的古建筑物上刻字,是中国人的传统心理在作祟,这些不文明的中国游客是想告诉他人,我曾经到此来过,但这反映了少数国人缺乏文明素养,缺少对文物的保护意识,没有把古建筑当作珍贵的文物资源。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只有对古建筑文物造成重大损失的才会追究法律责任,一般的轻微损害还不会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因此还限制不了这种常见的不文明行为。
至于如何去除这一痼疾,王书敏介绍,首先是要提高国人的文化素养,增强敬重历史文化遗产的公众意识,并化为自觉的行动。二是各个管理机构及风景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古建筑文物的管理,强化对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和管理的宣传,严格管理,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网友声音
@月读锁锁美酱:以前我跟我爹去风景区旅游、登山。登到旅游图册上说的风景最好的地方,到处都是“XXX到此一游”。我跟我爹说:“把刀拿来我也要刻!”我爹看着我,说:“你有没有一点公德心?”我顿时面红耳赤无地自容。记得那年我9岁。
@junjunmash:是我们的大环境让孩子学会了不该学会的东西,我也不认识这个孩子,但我愿意原谅他,中国太多的地方留下了类似的到此一游,很多大人做了错误的“榜样”,这种错误, 我们的社会应当为此买单!我们可以从自我做起爱护公共环境~ 让我们的孩子从大人的身上学到文明!给孩子一个机会,因为他还只是孩子!
@纠办:国家应立法惩罚这种不文明的行为!
@爱熊熊熊熊:现在很多孩子的父母还没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我在我们这就经常看着父母带着孩子闯红灯走斑马线,都说孩子天性纯真,他们做什么事没有恶意,但是这个世界是有规则的,你违反了,吃亏的就是你,父母理所当然应该去往适应社会的方向教育孩子。
本报记者 孙晨飞 干光磊
本版摄影 孙晨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