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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户如何办理产权证 市房产中心上门释疑解惑

发布时间:2013-05-19 08:0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房主去世,继承人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征收拆迁合同上的署名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安置房产权登记会有问题吗?包括“7+1”在内的旧城改造项目如火如荼推进,在回迁环节因涉及安置房产权登记,部分安置户对政策比较陌生,往往对如何重新办理房屋产权证无从知晓。昨日下午,市房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走进红星桃花源安置小区,与安置户进行对接,现场为他们释疑解惑。

        商品房可以凭销售合同和发票,很轻松地完成产权登记。而回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则复杂得多。市房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与货币安置完全不同,回迁安置是以房换房,甚至是一房换数套房,涉及产权的互换,其间需要办理诸多手续包括相关税费的缴纳。很多安置户因为对政策没有吃透,卡在了办证环节。中心此次进社区,就是希望能对小区安置户进行安置房登记政策方面的宣传,做一些释疑解惑的工作。

        昨天,中心工作人员与红星玫瑰苑数十户安置户面对面对接,发放房屋登记相关办事指南,回答告知产权登记方面的注意事项,并现场给予指导。现场一对兄妹反映,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父亲在拆迁之后去世,面对剩下的3套房子,作为唯一继承人的兄妹,该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听完情况介绍后,按照政策现场给予答复:作为继承人的兄妹可以代理去世的屋主申请登记,随后由房产登记中心开具产权证明,兄妹二人可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确定3套房子的归属后,可顺利办理转移登记。得到答复后,兄妹一扫愁云,连忙表示感谢,并与工作人员商定好办证时间。(王兵 陈志奎)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王兵 陈志奎  责任编辑: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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