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头条新闻

【社会】开发区法院景观灯被疑铺张浪费

发布时间:2013-05-16 08:1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亮丽景观灯被疑铺张浪费

开发区法院:使用的是太阳能清洁能源

        金山网讯 近日,有网友在我市一网站论坛上发帖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到了夜晚经常霓虹闪烁,像个KTV,与国家审判机关的身份严重不符。该网友还认为,经济开发区法院存在铺张浪费嫌疑。面对网友质疑,开发区法院昨天给予正面回应称,景观灯是由该院建设的太阳能电站提供清洁能源,一般于重大节日的19时至22时使用,其间仅耗电8-9度。

开发区法院夜景  网络资料

太阳能电池板 兴园 摄

        记者从开发区法院院长高国华提供的资料上看到,2010年10月,该院审判综合楼落成,建设中引入环保、低碳、节能的生态理念,将太阳能发电与整体建筑结合起来,同期建成太阳能发电站投入使用。发电站总投资600余万元,装机容量180KW,设计寿命25年,预计12年收回投资。

        “在大楼及裙楼顶面安装900块180W单晶硅太阳能发电组件和90块43W薄膜太阳能发电组件。主楼南侧玻璃幕墙嵌入178块120W单晶硅发电组件,每个组件安装48块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高国华介绍,整个系统所发电能汇流后产生约570伏的高压直流电,经智能逆变器产出380伏的交流电直接输送国家电网。

        据测算,光伏发电站晴好天气日发电1000余度,年均发电量为20.9万度,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0.5吨,相当于每年减少154.8平方公里的森林砍伐量。按省物价局核准的3.06元/度电价计算,节约煤炭1065.9吨,节能效应和示范效果显著。

        因为光伏电站的建设,开发区法院成为全国首家利用太阳能并网发电的国家机关,2011年,开发区法院被省发改委确定为全省太阳能应用示范单位,2012年底,被评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2013年,被评为镇江市低碳机关试点单位。“我们先后已接待全国各地的党政机关和法院等上千单位近5万人前来参观。在2010年7月召开的长三角绿色经济金山峰会上,光伏电站还被作为节能典型案例重点推荐。”高国华说。(陈路)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万嘉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