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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问题食品“退一赔十”兑现难
缺少法规细则,市消协今年23件食品投诉“退一赔十”的仅5件

发布时间:2013-05-11 09:0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消费者在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除可要求退货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10倍价款的赔偿金。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得到10倍赔偿的消费者可说是凤毛麟角。今年以来,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食品投诉23件,其中真正兑现“退一赔十”的仅5件。

        买到问题食品 “退一赔十”有点难

        消费者王先生不久前在一家小型超市买了20余袋海产品,回到家后打开一袋,发现颜色发暗有臭味,怀疑已变质,便向市消协投诉。经过调解,王先生、超市方及供货商约定共同到卫生防疫部门去鉴定。没想到超市和供货商又突然反悔,不同意做鉴定了,但表示可以退货,并给予一定补偿。王先生不同意供货商的解决方案,要求对方10倍赔偿,超市方拒绝了他的要求。

        市消协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发现,小超市、小商店对消费者的索赔要求常常不理不睬,大超市、大商场的态度则相对端正。

        问题食品 举证困难、责任鉴定难

        近日,市民张女士在市区一家大超市购买了一袋鸭脖子,买回去吃时发现部分竟已发霉。后张女士拿着霉变的食品找到该超市,要求退一赔十。但该超市销售员却认为退换一包即可,拒绝退一赔十。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得向市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仔细查验了其所购的霉变鸭脖子、购物发票,确认了事实证据后,联系了该超市负责人。该超市负责人了解了事实真相后,代表超市方赔礼道歉,并按《食品卫生法》规定的退一赔十,赔偿了870元。

        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举证困难、责任鉴定难让不少消费者对“十倍赔偿”可望而不可即。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如何鉴定食品过期等安全问题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解读。大多数消费者考虑到维权成本,便不愿去鉴定。

        有关方面 呼吁出台实施细则

        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退一赔十”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条款规定不够明确。

        曾有食品销售企业负责人质疑:超市向消费者出售了一箱牛奶,消费者回家开箱后,发现其中有两袋出现了胀袋现象,在此种情况下,赔偿的基数应该是一箱还是两袋牛奶?如果有消费者在十倍赔付的诱惑下,故意知假买假,该不该赔付?

        市消协工作人员说:“法规中所说的‘损失’也缺乏明确的规定。按常理应该是因买到不合格食品而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不过,《食品安全法》对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对此,市消协呼吁有关监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并且有必要将生鲜食品也纳入其中。对于那些散装食品,销售方应在标签牌上明确注明进货日期,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倪中伟 王露)

来源: 作者:倪中伟 王露  责任编辑:盛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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