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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才科技新政苏南最优惠
财政奖励大手笔,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

发布时间:2013-03-27 08:1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财政奖励大手笔,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昨日上午,我市在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全球发布镇江近日实施的“人才特区”政策和科技创新政策,以吸引更多人才集聚镇江,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魏红军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财政奖励政策大手笔

        “‘人才特区’优惠扶持政策20条,财政奖励政策是重大创新突破。”副市长李世收在发布会上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财政奖励政策的含金量成色颇高。政策对引进人才(团队)新创办的符合高新技术产业要求的企业,经认定,由纳税所在地财政从该企业工商注册之年的下一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新办企业,支持企业发展,第4年至第5年给予上述地方留成部分50%的财政奖励。而对引进人才(团队)中的核心成员、紧缺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由纳税所在地财政从人才个人纳税之年起,第1年至第3年全额奖励给人才个人,第4年至第5年给予地方留成部分50%的财政奖励。

        李世收说,这一系列重磅奖励人才的有力举措,充分显现了镇江市委、市政府建设“人才特区”的信心和决心。

        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

        镇江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是科技创新方面的新政策,被简称为“科技20条”。

        “科技20条”最让人眼睛一亮的是激励科技人员创业的相关政策。新政鼓励在镇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在镇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可按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无形资产可按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

        同时,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资助形成的职务成果,以技术转让、股权投入等方式实施转化且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可由本单位自主处置。

        新政还加大了科技奖励力度。市自主创新重大成果奖和杰出人才奖的奖金额度分别提高到50万元和2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市财政给予1:1的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省专利金奖以及国家、省优秀专利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5万元。

        两个新政苏南最优惠

        为出台镇江“人才特区”和科技创新两个政策,有关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文件初稿,后经多次座谈交流,充分吸取意见建议后,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以文件下发实施。其中镇江“人才特区”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收集了北京、深圳、苏州、无锡等50多个城市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1200多条。

        据了解,两个新政坚持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定位,解放思想、创新思路、舍得投入,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具有前瞻性、激励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特点,是苏南地区最优惠的“人才特区”和科技创新政策。

        一系列政策在国内省内领先,亮点不少,引起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40余家海内外新闻媒体的关注。各路媒体记者在发布会上,针对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踊跃提问。

        (记者 沈春来)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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