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备受市民关注的《镇江市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收费区域分3级区域划分适当扩大
市区停车服务收费按区域划分为3个等级。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现状,兼顾城市发展未来,新《办法》将城市核心区(一级区域)划分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进行了位移,东面由梦溪路扩至小米山路,南面由运河路扩至南徐大道,西面由电力路扩至檀山路,北面由长江路扩至滨水路。
核心区域(一级区域)为:长江路、滨水路、东吴路以南,天桥路、南徐路以北,檀山路、中山北路以东,小米山路、桃花坞路、石马湾路、京口路、学府路、梦溪路、运河路以西。
中心区域(二级区域)为:官塘桥路、312国道以北,长江路、乔家门路、朱方路、润州路以东,禹山路、谷阳路以西。
其他区域为三级区域。
车型将按车牌颜色分类
为了与省内其他城市有机衔接,根据公安部门对车辆类型分类的新政策,对停车收费中的车型分类进行了重新划分,由过去大、中、小三种车型分类合并为黄、蓝(含黑色)两种车型,黄、蓝(含黑色)牌照划分车型不仅便于收费人员操作,而且利于消费者监督。
收费按区域和时段呈梯形递减
为了建立市区停车收费梯形价格体系,新《办法》对老《办法》中的停车收费标准作了适度调整。新标准遵循“城市核心区高于非核心区,道路高于非道路,室外高于室内,路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差别定价政策,将停车收费标准设置成三个部分,即道路停车泊位、路外停车场、室内停车场(含地下),停车收费标准也按照逐步递减的梯形价格模式作了调整。
如核心区(一级区域)的道路停车蓝牌首小时按5元计费,以后按3元/半小时计费,路外与室内(含地下)停车场均作相应递减。据介绍,新《办法》较大幅度地降低了非道路泊位夜间收费标准。
五种情况免收停车费
下列五种情况免收停车服务费:在划定的道路免费停车泊位内停放的;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军车(含武警车辆);到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公务,需在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停放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点)未超过15分钟的机动车;进入医院就诊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机动车。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实施后,所有停车场、存车处收取停放服务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存车处)入口处和缴费地点显著位置用标价牌标明停车服务内容、停放车辆类型、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12358,接受社会监督。
(张涛 姚秀峰 叶明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