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用行李箱将现金空运至西方买房”,美国《华尔街日报》近日以如此“耸动”的标题引起了国内一片唏嘘。本报记者搜索发现,“中国+现金+国外”这三个关键词的报道近些年来频频出现,最早的可以追溯到2009年。
大概3个月前,《华尔街日报》就称,中国——曾经是世界现金的集水池,如今这两三年却眼看着现金外流。加拿大方面称,在最繁忙的多伦多和渥太华机场,查出的近六成未申报现金来自中国公民。
那么,这些钱藏在哪带出境?是否违法?为何从国内出境时没有查明,却在国外被查出?这些钱真的是用来买房的吗?
巨款藏在哪?
千万美元“塞在钱包、口袋和手提箱夹层”
2012年6月,一名中国男子随身携带约17.75万美元的现金降落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这些现金大都是美元和加元的百元大钞,其塞在钱包、口袋及手提箱的夹层里。
《华尔街日报》援引加拿大官方报告称,当地两大最繁忙的机场——多伦多和渥太华机场从2011年4月到2012年6月,从中国公民手里查获了约1600万美元不明现金,这一数字占现金查获总量的59%。
“在机场查获的现金仅是中国外流私人资本的冰山一角,但是却凸显出中国公民正使用最古老和最简单的方法之一:用手提箱装现金出境。”报道称。
这种情况在美国也有。从2009年至2011年,美国机场海关官员共查获超过500万美元由中国公民携带的不明现金。这占到所有查获现金的8.4%。
报道甚至将各大机场查获中国人携带的现金数字进行“攀比”。在美国底特律,2011年查获中国人的现金占到了总额的18%,这一数字在2009年仅为5%。
“在中国大量新富之中,不少人急着将现金转移出中国。”报道称。
2012年10月,美联社称,研究报告显示,2011年大量没有申报的金钱规避政府管理流出中国,数量超过6000亿美元,而且流出数量还在增加。
“中国公司将钱大量转移到海外,投资或者走一圈回到国内作为海外投资得以减税。中国家庭将钱转移至海外,获得比国内更多的回报。”文章说。
是否违法?
美、加:不违法
入境超万元只需申报不需缴费没有限制
“根据加拿大法律规定,个人带多少钱入境和出境政府并没有限制。这么做也不违法。”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新闻发言人卢克·奈东(Luc Nadon)告诉《法制晚报》记者。
奈东解释说,对于个人带钱入境加拿大只有一条限定是否违法,那就是所有带进或者带出的现金或者股票、证券等价值超过1万加元必须上报给服务局。否则便是违反规定,一经查获将被施以250加元至5000加元(约合人民币1581元至31620元)的罚款,甚至没收。
“边境服务局不会对个人采取任何强制法律制裁。”奈东说,往往被查获的人都是因为他们不懂相关规定,没有将携带的现金上报。
他说,服务局只是负责对未申报的进行查获,其他的如携带现金原因并不会多问。如果当地官员认为这些现金是非法活动所获,那就得解释清楚,才能把钱拿回来。不过,目前大多数查获的现金都只是罚款后就被还回。
“转移资金或者其他股票、证券等进出美国都是合法的。”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公共事务负责人斯蒂芬妮·马林对法晚记者说。美国的规定与加拿大一样,超过1万美元要上报,否则就会被查处。不过,“对于这些人拿着这么多现金是干什么用,我们无法猜测。”她说。
我国:违法
出境不得超1万美元否则将不予放行
“相比成功逃脱中国严格的外汇管制,缴纳几千加元罚款的代价很小。”《华尔街日报》说,不过,加拿大一些执法官员并不愿意将非法资金流出的信息告诉中方同行。“这就使得很难判断中国人带入加拿大的现金是否具有合法性。”报道称。
我国是外汇严格管制国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出入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万元。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居民个人一般不得携带超过10000美元以上的外币现钞出境。若累计总额超过等值美元10000元,海关不予放行。
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国际法和经济法资深律师李伟民告诉《法制晚报》记者,限制规定只在国内有效,携带现金者一旦出境,本国法律就管不到了。
通常,世界上多数国家对外汇管制都存在出境处罚严,入境处罚轻的特点。也就是说,各国对于从本国带出贵重金属或是大量现金、外汇的情况管理十分严格,而对于将贵重金属和外汇、现金带入的情况普通管理比较宽松。因为这样既可以增加本国的财富,也可刺激入境者在本国消费。
为何在国外查出?
外国出于利益仅罚巨款不追责任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称,他们使用多种技术手段探测未申报的货币,包括利用拥有大量信息的数据库、x射线和γ射线等设备。
加拿大早已是中国现金流出青睐的目的地,当地针对外国人的相关法律较宽松,且政府鼓励私人投资。
美媒称,加拿大生活质量及大量会讲中文的人群吸引了中国新富。“中国来的新移民身上带一二十万现金很常见”,加拿大一投资和企业协会称,这些事“每天都发生着。”
李伟民介绍说,最近几年,加拿大、意大利、美国等国家对入关携带超额现金的情况查得比较严,主要是出于利益需要。加拿大和美国等国并没有把携带大量外汇入境者的现金没收,而是进行高额罚款,有的罚款额度甚至高达超额携带现金部分的40%至50%,却并不真正追究责任。
我国《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美元5000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我国对超额携带现金入境者同样也要进行罚款,但处罚额度不是很高。
搜查巨额现金不难 手段、力度向美加学习
李伟民说,近几年,连续出现一些有钱人或是存在严重经济问题的官员,逃过海关的搜查将大量现金带出境的情况。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海关人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查出来。
但这种情况很少,一个普通人通过海关时,连一个小小的打火机都能查出来,搜查出大量现金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有报道称,之所以一些人能通过行李将大量现金带出境,说明我国在出入境检查方面有不足,应该加大检查力度,在检查措施和手段上向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学习,以减少超额现金外流的现象。
谁带钱出境?
入境国不通气 超量携带者身份不明
当记者问到加方是否通知中国政府并和中国方面合作时,奈东并没有直接予以回复,“服务局和国外同行合作,共享信息是受相应部门监管的。服务局可能和其他政府共享信息,但是共享哪些信息并不会透露”。
李伟民律师坦言,受利益的驱动,入境国通常都不愿意把入境者携带现金情况提供给出境国,像加拿大、美国等国,实际上都有大量的中国人携带超量现金入境,但当中国政府想了解具体情况时,这些国家大都会替入境者保密,不会把相关数据提供给我们。
所以,即使知晓有些人曾将大量的现金带出国,由于拿不到直接证据,中国的执法机关也很难处罚违法者。这就导致一些违法携带现金出境的人,只要出了关,就能够逍遥法外,中国的法律很难再对其进行处罚。
钱干吗使?
置业是虚转移是真 不排除“洗钱”可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投资研究室主任冯鹏程告诉法晚记者,在海外买房投资其实只是少数情况,国外购买房产增值空间并不大,主要目的还是转移财产。
他说,普通老百姓将钱转移到国外大多是为移民或让孩子上学,而富人的第一目的就是转移资金。一是出于对个人私有财产安全性的担忧,二则部分民营企业偷税漏税,对非法资金进行转移。但通过现金转移并不是主流,大多通过灰色渠道。
他说,其实向海外转移财产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带大量现金出国违法,但合理创造出的财富,通过合法手段转移出国并不违法。”冯鹏程说,有一个说法叫“海鸥家庭”,就是将家人全部转移出去,但回国内赚钱。
“美国经济是不景气,但仍然是头号强国,况且这些人只是将钱转移出去,还是回国内赚钱的。”他说。
李伟民律师对记者说,携带大量现金出境,通常有几种目的:一是为了逃避本国的外汇监管。我国规定每位公民每年申请外汇数额不得超过5万美元,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个限额对有些人确实不够用;
其次,一些人的确想要进行大额消费,比如到国外买房、买车等,但严格地讲,进行这些消费的款项都应该通过银行转账;
再者,不排除存在“洗钱”的情况,因为现金的上游来源不合法,比如贪污受贿或是毒品犯罪所得的巨款,无法通过正常银行去流转,不敢申报,只能通过违法携带出境的方式;
第四种情况是为了进行交易,一些人将大量外汇带到监管不严或是对超量携带现金入境罚款额度较低的国家,在那里进行外汇兑换交易,获得差价等。
资金大量外流有坏处 应追究情节严重者刑责
冯鹏程说,大量资金外流会对国家自身建设用钱造成影响,“我们国家本身在建设时还引进外资,本国的富人资金却流到国外。”
李伟民律师说,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首先应对立法进行完善。目前只有走私货币这种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对于携带超量现金到国外买车、买房等行为,目前还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他说,未来可以考虑对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超量携带现金数额非常巨大的,应认定其是一种故意违法行为。
二是应加强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强海关在出入境检查违法行为上的处罚力度。
三是国家之间应相互进行司法协助,信息共享和交换,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打击这种违法行为,防止这种现象大量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