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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严控“以人查房”:哪怕是配偶也不行

发布时间:2013-02-19 14:1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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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房产基本信息可查9项内容制图/黄欣

    原标题:上海“以人查房” 即便配偶也不行

    东方网2月19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房叔”、“房婶”事件发生后,个人房产信息查询成为关注焦点。近期福建漳州、江苏盐城等地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昨天,记者从本市部分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输入某人姓名查其名下有多少套房的方式(即“以人查房”)在沪上是根本行不通的;而输入具体房屋坐落地址信息(即“以房查房”)则可查到该房屋的面积、竣工日期、权利人等基本信息。

    可查询房产基本信息

    包括: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土地状况信息、房地产权限制状况信息、房屋租赁状况信息等,每件查询收费5元

    根据住建部2008年公布的《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和单位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可以查询登记簿中房屋的基本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

    昨天,在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现场咨询窗口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提供查询信息者的身份证和需要查询的个人房产的具体地址,就能查询到该房产的基本信息,包括该房产面积、房产抵押情况、房产查封情况以及房产所有人姓名等。但若想查询他人名下的个人房产信息则不行,“哪怕是配偶也不可以。”

    在闸北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状况查询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查房,必须提供查询者身份证,并且填写一份《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册查阅申请书》,在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房屋的具体坐落地址后,可以查询九项内容,包括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土地状况信息、房地产权限制状况信息、房屋租赁状况信息等。九大类房地产登记信息,可选择不同内容查询,每件查询收费5元。

    记者填写了广中西路一套房屋的信息后,选择了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房地产权限制状况信息、房屋租赁状况信息这三项,这对一般购房者来说也是最重要的三项。工作人员在仔细核对了记者的身份证后,不到一分钟,就直截了当地说这套房没有抵押信息,也没有出租。随后打印出了一张“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的表格,上面有这套房的建筑面积、房屋类型、结构、竣工日期、总层数等基本信息。还能查到这套房的权利人以及两位共有人的姓名。

    中介“产调”所有内容都查

    说法:现实中查询房屋状况发现过很多问题;会把查阅结果给购房者看

    “我们在办理中介服务时会去做房屋状况调查,也就是俗称的‘产调’。”21世纪不动产长宁东区经理李栋告诉记者,一般在买家付完意向金之后,业务员就会到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做“产调”,与个人查询只查几项不同,中介通常所有内容都查。“这种查询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品牌中介和一般小中介服务的重要区别。”李栋说,现实中查询房屋状况就发现过很多问题。比如一个人来挂牌,说房子是他的,结果“产调”做下来发现,房产证上权利人有两个。仔细了解才知道原来是夫妻俩感情不合,老婆偷偷拿出房产证卖房。“还有一次,我们发现一套房其实已经被法院查封了,不能交易。”

    李栋说,一般做完“产调”,中介都会把查阅结果给购房者看,不过现在购房者自我保护意识也强了,许多人在还没有付意向金之前就主动提出或者自己去做“产调”了。“房屋登记本来就有公示的效果,不能不让别人去查。”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黔林律师认为这样的“以房查房”谈不上侵犯个人隐私,因为它能查阅的信息有限,虽有房屋权利人的名字,但是并没有照片、身份证号等信息。而且这种“以房查房”是必要的,因为这可以有效保护买卖双方的信息。“买房人有责任,也必须有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房事·各地新规]

    漳州、盐城:严禁“以人查房”

    2月16日,福建漳州市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处理好物权公示和隐私保护的关系”,漳州近日出台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据此办法,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坐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查询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漳州市并将强化落实相关问责机制。江苏盐城市日前亦出台《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试行)》,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办法称,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了部分市民对个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社会各界也颇为关注”。

    北京:6类情况可以“以人查房”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以下6类情况可以“以人查房”:

    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可查询、复制其房地产登记资料;

    预告登记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登记证明,可查询、复制与该房地产预告登记相关的登记资料;

    抵押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可查询、复制与该房地产抵押权相关的登记资料;

    房屋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身份证明、继承(受遗赠)证明,可查询、复制与继承、遗赠相关的登记资料;

    公证机构、仲裁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已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可查询与公证、仲裁事项相关的登记资料;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劵监管部门提供单位介绍信、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可查询、复制相关的登记资料。

    广州:他人持业主身份证也不行

    记者获悉,广州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册大约从今年1月起变严格。据介绍,以前产权查册只要有房产证编号、房产地址任何一个信息就可以查询,但1月起需要同时提供房产证编号、地址、登记字号等才可以查询。以前持有他人的身份证原件就可以查这个人名下房产数量,现在仅限于夫妻之间提供证件方可查询。以前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现在原则上要求读取身份证方可查询,如果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那就需要多人复核方可查询。“如果显示某人名下的房产数量超过3套,那就需要去政务中心进行书面申请,获批后方可查询详细信息。”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信息目前只有四个途径:本人持有效证件;他人查询须持被查询人身份证件及签名委托书;来自公检法的合法公函;配偶持有效证件查询对方的房产情况。

    [房事·案例]

    曝出坐拥20亿深圳“村官”被逮捕

    曾在旧改项目中收受千万元“好处费”,涉嫌受贿行贿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社会关注的深圳龙岗南联“村官”周伟思一案有了新进展,周伟思因涉嫌受贿罪、行贿罪最近已被执行逮捕,此案牵出的包括涉嫌受贿的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何永华等其他3人也先后被执行逮捕。

    旧改项目中受贿落马

    去年11月底,南联社区居民周祖杰等人发帖举报称,周伟思在担任南联村村委会主任期间,非法变卖村集体土地,违法承接商业开发,并以村委会名义向政府部门行贿;称其个人拥有物业包括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80处,豪车超过20辆,总资产超过20亿元。

    今年1月24日,检察机关对周伟思立案侦查。2月8日,周伟思因涉嫌受贿罪、行贿罪被执行逮捕。

    周伟思到底因何事落马?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透露,经初步调查,周伟思受贿主要集中于旧城改造的项目。

    据悉,在南联社区的一次旧城改造项目中,某房地产公司取得该项目后,与拆迁户由于在补偿标准上难达成一致,便请求担任“村官”的周伟思出面帮忙。周伟思动员拆迁户降低补偿数额,接受开发商补偿条件,促成了该房地产公司与拆迁户达成补偿协议,为该房地产公司的拆迁节省了大量资金,加快了该旧改项目的推动进程。同时,周伟思还帮该开发商在其它环节推动进程、节省费用等。事后,周伟思先后收受该房地产公司逾千万元人民币“好处费”。

    同时,周伟思为了南联社区的违章建筑不被查处,找到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区查违办副主任)何永华帮忙,并多次送上“好处费”。负责查违工作的何永华也因此而落马。

    先成富商后做“村官”

    同村人周祖杰举报周伟思“坐拥20亿身家”后,网上顿起轩然大波。当时周伟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然表示,自己的财富是多年经商积累而成。

    检方透露,周伟思的身份确实比较特殊,先是农民、商人,近十年才成为“村官”,先后担任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工作站副站长,成为“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周伟思拥有的房产等资产,大都在其成为“村官”之前便已购置,是否涉嫌职务犯罪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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