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聂炜昌) 为了领取更多的住房安置费,巴南一村民找来办假证的人,让自己的孙子提前“出生”四个月。
50岁的王某是巴南一品街道人。2012年1月,龙岗水库建设项目开始启动,王某的房屋被拆迁后,与政府签订了拆迁协议。按照拆迁协议规定,夫妻婚后于2012年3月31日前生育子女的,子女享受28000元的人员安置费和72000元的住房安置费(共计10万元),而2012年3月31日后生育子女的,其子女没有人员安置费,且住房安置费折半(共计36000元)。
王某的孙子出生于2012年6月7日,按照政策规定,只能享受住房安置费折半的待遇。为骗取更多的安置费,王某以200元的价格找来办假证的人,将孙子的生日提前四个月,制作了孙子的假出生证及户口本单页。两个月后,王某用虚假证件诈骗拆迁安置费64000元。
今年1月16号,当地拆迁办公室在核实拆迁资料时,发现王某提交其孙子的出生日期与派出所登记不相符合,随即向巴南一品片区刑警队报案。
经调查,巴南警方确定王某的孙子生日为2012年6月7日,王某有诈骗安置费嫌疑。
今年2月,王某在亲友陪同下,向巴南警方投案自首,主动退还64000元安置费。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进行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