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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升级过渡期内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2-12-26 16:5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根据《新版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升级预备通知》要求,2012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暂停网上新建楼盘,但不限制建立房型、生成房屋等操作,也不限制新建合同模板及签订合同等操作。对于在12月24日之前已建楼盘的,市辖区(丹徒、大港)的开发企业可以有两种选择:1、过渡期内继续进行建立房型、建幢、生成房屋、上传楼盘图等一系列操作以完成预售许可审核提交前的相关工作;2、过渡期内暂不作后续操作,到2013年1月1日后通过新版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的房屋导入同步功能实现自动生成房屋,并对所导入的房屋属性进行核对完善,之后完成预售许可审核提交前的诸如上传楼盘图等相关工作,直至核对无误提交审验。对于辖市(丹阳、扬中、句容)的开发企业,可以直接采用第一种选择方式进行操作,房屋导入同步功能将在当地测绘部门参照市区方式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后予以实现。

过渡期期间及前后均不影响商品房销售正式合同及预订合同的签订操作,2013年元旦期间新版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将正式启用,系统节日假期间正常开放。

特此说明。

镇江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 档案与信息管理科

2012年12月26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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