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2月24日讯 记者席锋宇 新的旅游法修订草案规定,景区门票价格和另行收费项目价格应当公示。
原修订草案中关于公众如何获知景区门票价格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另行收费的游览项目要求景区明示,因故不能开放的提前告知。新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同时,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不能开放或者无法提供服务的,应当提前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