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房产讯(编辑 江峰)市民曹女士近日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她告诉记者,她买的房子原本约定今年3月底就要交房的,但是拖到现在仍没有交付。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已构成违约,并与对方进行了交涉。
但开发商表示,之前签订的合同中有“因设计调整、气候变化等原因,导致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造成交房延期就是由于建筑设计更改,因此不构成违约。
曹女士告诉记者,业主多次找过开发商想和解此事,可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只有一个答案:“别着急,很快就能交房,现在哪个开发商能按时交房的,我们已经很不错了!”
记者了解到,任何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工之前,均已经规划部门审批,具体到楼高、户型、每个房屋朝向等,如果变更设计,需要再次经过规划审批。
李律师称,开发商给的这个说法显然是不合理的,除非开发商能够提供规划部门重新审批的文件。而只有遇到中考、高考等特殊原因延误施工,或是由于政府行为(包括政府强制性文件、行政禁令及片区大面积停水、停电等)导致工程施工期延长的,出卖人才可以免予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这一条条看似很“人性化”的条款,实质上就是开发商为了制约业主、方便自己而设定的“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