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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花园小区公厕恢复供水

发布时间:2012-12-06 17:0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了社区居民利益,争议双方达成共识

由于一笔万余元的水费存在争议,物业公司与自来水公司双方各执一词。结果物业公司拒绝帮助居民交纳水费,市自来水公司无奈之下采取了停水措施,造成润州花园小区(一期)中心广场附近公厕自上周一开始停水。近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前天上午,在宝塔路街道润州花园社区居委会的积极介入下,物业公司、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专门召开了协调会,最终双方本着从居民利益大局出发的角度,搁置了之前存在的争议,达成了共识。

前天下午,润州花园小区的公厕已恢复供水,此举得到小区居民们的一致称赞。

断水导致居民不便 责任却有争议

前天上午,协调会召开之前,记者随社区干部及争议双方到现场察看。居民周女士表示,由于供水被断,公厕内的粪便无法清理,居民每天到广场休闲锻炼时,感觉非常不方便,而且离着十多米远就能闻到异味。

社区主任曹爱华告诉记者,为了保持公厕卫生,社区干部及中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每天都要拎着水桶去公厕冲水,但也无法做到像原来一样保持清洁。

自来水公司及中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现场就总水表位置、管线线路以及责任划分再次进行了查验和明确。对于欠下的1万多元水费,中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朱德成非常委屈,他表示,早在今年5月29日就向自来水公司打去报修电话,对方来查验后,并没有找到漏水原因,因此他也不知道所漏之水已经产生费用,且这笔水费物业公司并没有使用,因此让他们来交纳费用不应该。

对此,市自来水公司营销分公司经理周恒鹏表示,根据我市有关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通向小区的自来水主管道总水表以外管线归自来水公司负责维护保养,而总水表以内的则归用水主体即物业公司负责,因此水表产生的费用理应由物业公司交纳。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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