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认为,如果将保障房与商品房分开,规定保障房房主要转手时只能由政府部门收购,或者由其他需要被保障对象购买,且价格为市价的70%,那么将能够更大程度地发挥保障房的作用,政府部门也不需要为建设更多的保障房而花费大量财力。
吴翔华表示,在保障房方面有成功经验的新加坡,对保障房就是封闭运行,做到“高端有需求,低端有保障”,可以为我国所借鉴。
房产税门槛
人均40平米
社科院建议:
房产税门槛
人均40平米
“财经院方案”提出了三大主体政策
据报道,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昨天发布了名为《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2/2013—新型城市化背景下的住房保障》的报告,报告从财税视角设计了一套中国新型城市化进程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简称“财经院方案”。
报告指出,未来政府住房保障的责任将不能仅仅着眼于现有城市户籍居民而应覆盖到在城市居住的所有居民。中长期内住房保障的目标应确定为:保障所有在城市生活的人群拥有“可支付的、合理、宜居的居住空间”。
为此“财经院方案”提出了三大主体政策。一是形成市场化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协调发展的住房供给体系,采取多种手段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报告建议,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同时将小产权房纳入保障性住房租赁体系,且免征保有环节房产税。
二是建议应及时推广上海、重庆房产税经验。对于房产税开征具体操作细则,报告建议对于城镇居民人均用房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无论其住房是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对于40平米以下部分,则不征收保有环节房产税,新上市的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计税范围。
三是基于市场化原则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议保障房应封闭运行,允许中低收入居民按统一的、市价的70%的标准租赁或者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