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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沿街门面:天生被埋怨的命?

发布时间:2012-10-31 11:4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已然落伍的沿街门面

有着与钱程类似观点的人显然还有很多。

像纬五路餐饮一条街这样,因为小区门面房开饭店而影响业主的生活,在我市已有诸多先例。做餐饮生意,仍是小区沿街门面房出租后的重要选择。“在小区周边开饭店,领餐饮服务许可证之前要办环评审批,环评涉及饭店水、气、声、固(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的解决方案和效果。”一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说,取得了这些审批后,饭店领到营业执照开业。如果开业后业主还有反对意见,“那就只能怪最初的规划设计,有商铺我们总不能不让人家做生意。”

市规划局总师办的周工认为,小区开发时规划建设沿街商铺属于“城市发展的阶段性产物”。“按照相关规划原则,居住区达到一定人口规模,就必须规划配套相应的商业设施。”他介绍,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我市的小区开发的确会规划建设不少沿街门面。但沿街门面开门后,对于业主生活的影响以及给城市管理带来的难题,却始料未及。“规划时只能规划房屋的用途和性质,并不能规划商业业态,控制做什么生意。当时也预想不到会有这么多汽车。”

不过周工表示,从目前的规划理念和实践看,我市规划部门在规划审批时,对小区的商铺特别是沿街商铺已有严格控制,尽量引导小区的商业集中布置。然而,不少开发企业从经济利益出发,还是希望配套建设更多的商业设施,部分开发商尤其对沿街商铺情有独钟。“这与镇江人的生活习惯有关,出门就要能买到东西,停下车来就要能吃饭。传统观点都认为沿街商铺好卖易租,建起来经济效益高。”

镇江兴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鲍起健却认为,小区周边建沿街商铺已经不符合现代城市的发展要求。就现代城市的开发建设理念看,商业包括小区的配套商业,应该在整个区域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结合周边环境和居住人群的需求,适度集中布置。“而且随着城市的发展,一间间小商铺构成的商业形态也并不受欢迎,开发商建沿街商铺不一定好卖。”鲍起健介绍,在上海、深圳等城市,小区开发时已很难再见到一条边的沿街商铺。

钱程透露,为了解决纬五路餐饮一条街公共配套的问题,目前有关部门已开始在附近的古运河风光带建设停车场,并在原丁卯派出所位置建公厕。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梁和峰  责任编辑: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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