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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政策真空期 各地土方子松紧不一

发布时间:2012-10-24 10:4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场和法律调控手段渐近

今年8月,在国务院派出督查组对16个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之后,业界很多人都猜测此举可能是新调控政策出台的前兆。从实际情况来看,后期并没有出台新的调控政策,但原有政策执行力度也未放松。

陈国强认为,在这个背景下,地方政府加紧调控应是主流,而像贵阳和兰州这种微调的政策,住建部也没有叫停,这个政策本身涉及的范围比较小,所以还不完全构成干扰调控大局的影响。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告诉记者,从目前整体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来看,力度依然很大,各地限购及限贷的基本原则依然执行,这也使得在金九银十多数地区的成交量相比7~8月出现下行。

在地方财政捉襟见肘之时,各地政府执行调控力度仍有从严趋势,这多少让人有些捉摸不透。对此陈国强解释说,房地产调控对地方政府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涉及到保障民生、社会稳定的大话题,目前维稳楼市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显然更加重要。“对于北、上、广这种一线城市而言,财政收入来源可以多元化,并不单单只有房地产一项,而且调控的阻力也还存在,从严执行调控也合情合理。”

陈国强认为,目前的限购以及对地方政府的问责基本属于行政调控范畴,而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以及依靠税收等手段都是市场和法律手段。

有行业专家称,改革税制,以解决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此为源头治理;调节投资,从“炒房”以获取增值收益为主转向以长期获取租赁收入为主,此为市场导流。堵疏并举,方可收楼市健康发展之功。

上周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指出,要“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系统配套、科学有效、稳定可预期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系。”

有观点称,眼下房地产市场困局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我国房地产法制建设的滞后和不够完善,特别是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侵害买房人的合法权益事件等,房地产立法建设、特别是立法体系建设在今后将受到高度重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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