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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示的物业费业主可拒缴

发布时间:2012-10-19 10:0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你是否感到小区物管矛盾重重?你和身边的亲友是否拒缴过物业费?昨天,市物价局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启动为期两个月的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整治。

缴纳率与服务质量成正比

随着物业全覆盖工程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居民小区有了物业服务,在物业服务方便了广大居民生活的同时,有关物业收费方面的争议和投诉也在攀升。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霍鹏表示,经过调查研究,物业收费争议多发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物业服务公司服务不到位;二是部分业主不习惯“花钱买服务”;三是物业收费透明度不高,业主怀疑收费的合法性。市物价局曾受理过几个物业价格投诉的极端案例。

不久前,某小区住户向物业反映,楼栋对讲机坏了,无法正常使用,给住户的生活带来不便。物业经过检测发现,对讲机确实坏了,需要重新安装。因小区原物业撤离,该物业新接管,只能承担维修、重新安装的人工费,材料费需要相关住户自行分摊。然而,该楼栋百余户住户只有7户愿意缴费,物业公司只得将安装好的新对讲机拆除。

“小区物业费缴纳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物业服务的质量以及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率。”霍鹏告诉记者,物业服务企业利润空间较薄,小区物业费缴纳率低于60%,物业公司就无法维持运营了。然而在市区,有的小区物业费缴纳率低于30%,有的物业公司负债百余万。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小区、物业费缴纳率达到80%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较高,业主口碑较好。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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