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近日已经送交法制办,估计一两个月内可在市委常委会通过。”提到最新的《纲要》,作为最重要的起草人之一,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贫难掩兴奋。
据陈蔼贫介绍,在《纲要》中,核心内容为实行内部流转机制进行轮候、盘活存量土地和存量住房,可以解决目前保障房存在的分配和资金难题,对全国的保障房立法都会有借鉴意义。
陈霭贫透露,《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和配售办法》也在讨论之中,深圳住房保障“轮候”制度破冰在即。从全国范围看,真正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将自深圳起锚。
内部流转:保障房禁止上市
“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与监督是个永恒的话题,更多的目光都关注打击骗购和加大违法成本。事实上,此举不足杜绝违法,釜底抽薪之策是,保障房封闭运作,使之无利可图。这在深圳住房保障改革纲要已体现。”陈蔼贫介绍,纲要中最为“闪光”的内容——在保障房实施过程中推行内部流转机制,封闭运作,严防保障房进入商品房市场。
“内部流转运作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在符合条件的被保障群体内进行流转;第二是由政府回购;第三是走向商品化,但是要政府参与高额分成。”陈蔼贫对本报记者说,这样做的意义在于,可以尽量减少保障房的利益关联方违规占用保障房名额。
他说,过去的数年中,保障房如经适房、限价房可以进入商品房市场,极易吸引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违规占用需要保障房人的名额,利用其增值空间赚取利润,导致“开宝马住保障房”的现象发生。
在内部流转的基础上,没有了利益增值空间,则保障房申请者趋向于其真实数量和需求。深圳的保障房将主要包括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两类,安居商品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主要是面向住房困难家庭,即所谓的城市“夹心层”。
陈霭贫称,深圳目前已建有48万套保障房,过去数年中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已经基本到位,现在需要解决的是那些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人群。
与上述精神相对应,深圳保障房将实行轮候制度,对于住房保障的分配管理有一个明确的进入-退出机制。“轮候是‘阳光’排队,试图解决的是秩序与监督。”陈霭贫说。深圳目前,公租房和安居商品房的轮候、配租配售的相关条例内容,已送到深圳市法制办进入审核程序,静候出台。
陈蔼贫表示,遵从“谁的房谁来分”的方式进行房屋分配——即所有权归政府的房产由政府分配,所有权归企业的房产由企业进行分配。目前,已经有企业着手改进管理方式,选择通过物业管理公司,对住户情况进行资料登记并及时上报,在分配时,企业自己便可进行分配,而无需政府有关部门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