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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价格大幅“缩水” 究竟拍还是不拍?

发布时间:2012-08-10 11:51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房产市场低迷,一幢别墅若立刻执行拍卖,损失将超过200万元。日前,这起令人纠结的执行案件在润州法院画上圆满句号。“法院的执行工作使双方都减少了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维护了老百姓的权益……值得百姓信任!感谢!”被执行人顾女士特地致信镇江市中院,表示感谢。

顾女士因丈夫生意失败,在外举债累累。一年前,顾女士的丈夫借了朱某500万元人民币未还,日久累积,债务已经达到560万元之巨。屡次催促之下,顾女士也无能为力,只得答应拿一套独立别墅抵押债务。

在申请人朱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双方的矛盾发生了。原来,顾女士名下的这套别墅在几年前房市红火时曾经炒到了700多万元。而如今楼市不景气,房价下跌,经鉴定此别墅卖出价最多为300万元。顾女士准备用此房产抵债,却遭到了朱某的反对。

朱某认为此别墅在如今的楼市只能卖到300万元,他准备以拍卖的形式卖出获得现金,缺少的部分再由顾女士填补。如果进行拍卖,还将额外产生评估费、拍卖费50多万元,顾女士将再次承担多余的费用。对此,双方意见不一,发生了争执。

考虑到办案效果,执行法官分别与两人进行了谈话沟通,不厌其烦地分析讲解案情,希望双方达成一致。执行法官认为,朱某如果将别墅拍卖变现,不仅自己560万元欠款不能全额要回,还将给顾女士造成200多万元的经济负担;何况如今楼市低迷,不一定能在短时间内将别墅卖出,届时拖延产生的利息又将给顾女士造成损失。不如以别墅为抵押,等待日后楼市回暖房价上涨。

经过法官调解,朱某终于同意顾女士将这套房屋以56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自己,等待房屋升值后再自行处理。如此一来,既避免了别墅会因卖不出去而降价;又避免了二次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原本难以处理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的利益都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自去年开始,我们已经处理了几起类似执行案件,一方由于资金短缺,不得不以房产抵债,一旦进入拍卖程序双方都有损失,所以我们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合理的执行方案供双方参考,以使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润州法院执行局长徐根法介绍说。

(作者:  责任编辑: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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