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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违法圈地”卷土重来 村民称“变本加厉”

发布时间:2012-07-09 11:15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富力突进

        类似的情形也在与蒋辛屯村一街之隔的姬庄村上演。

        同样在今年5月,富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香河摘得7宗土地,总面积约480亩,代价3.6亿元,折合每亩约75万元。

        4名姬庄村村民告诉本报,富力正在当地开发的富力新城项目,所占用的土地有相当部分原是该村村民的口粮田。

        同蒋辛屯村村民一样,2007年8月,姬庄村村民也同村委会签订了一份《香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每年每亩可获1000元流转价款,流转期至该轮土地承包到期之日为止。

        从姬庄村村民手中流转出去的土地,一部分被承包给了外地企业种植玉米,以避免长期闲置,另一部分如今则成了富力新城项目的建设用地。

        今年6月,富力新城位于姬庄村的销售中心揭幕。姬庄村村民现场向记者指证,销售中心以及项目在建工程所处的地方,原本就是属于村民的农田,“在这里种了那么多年地,不可能认错。”

        据村民称,姬庄村约有800人,在册的耕地面积约1700亩,自从土地被流转后,村民全部成为了失地农民。

        去年春天,村委会告诉村民,流转的土地中有510多亩已“变性”被卖给了开发商,村民因此可以按每亩15万元的标准获得补偿。具体的补偿方案即15万元乘以516亩再除以800人,人均分得不到10万元。

        自去年5月至今,姬庄村每位村民已收到8万元。不过村民除了被要求在一张表格上签字同意接受价款外,并没有与任何政府部门签订征地协议,也完全不清楚村委会究竟是如何处置被流转的土地的。

        一些村民手握土地承包证,试图证明土地卖给开发商未经他们同意。被村民称为“小绿本”的土地承包证,成为他们不愿意失去土地的象征。

        一名研究农村土地流转的学者对本报评论称,蒋辛屯村以及姬庄村村委会给予农民每人16.5万元或按每亩15万元赔偿的做法依然是不合法的,“这种做法是在与农民‘私了’,如果是正规的征收土地,要有征地指标,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赔偿价格也应该参照相应标准,而不是由村委会提出一个价格,以流转的名义先将土地从农民手中夺走,再分批卖给开发商。”

        调查结论至今未公布

        在去年香河圈地风波中,欢庆城项目作为违规样本,成为舆论焦点,也成为违规情节得到披露的唯一一个项目。

        欢庆城项目停工之际,北京万科曾向本报书面说明:“五矿万科是通过土地公开交易市场依法获取可直接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的拆迁征收等工作完全由政府负责在土地上市交易前完成,五矿万科没有参与任何土地的拆迁与征收工作,也未与当地农民直接交涉。”

        最终,五矿建设与北京万科以“受害者”身份获赔离场,香河县政府则承担了违规出让土地的责任。2011年7月,香河县国土局向五矿建设和北京万科退还了欢庆城土地出让款约3.37亿元,而对于土地上在建项目,香河县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以约3.96亿元的价格向两家公司收购。

        另一方面,在对香河部分官员进行问责后,圈地风波开始平息。河北省监察厅等相关部门对香河县9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给予香河县县长张贵金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建议经由相关法律程序免去其香河县县长职务;撤销周春华香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给予香河县副县长闫再兴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其他6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免职处理。

        但其他的项目,则迟迟没有公布调查结论。

        一名香河县委官员当时曾向本报表示,调查一旦形成结论,香河县一定会向社会公布,接受各界监督。但时隔一年,该位官员却告诉本报,有关调查结论他也不知情。

        对于重返香河,五矿建设表示,公司将按照与北京万科既定的合作模式,继续在香河县从事普通住宅的开发。而富力新城则号称首期规划用地1000亩,计划2012年开工464亩,整个项目的规划占地在万亩以上。

        新一轮圈地已然开始,蒋辛屯村和姬庄村的遭遇却揭示了,香河土地顽疾远未根除。

(作者:李越  责任编辑:蔡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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