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 联合国人居署 专家联合课题组
●辽宁棚户区改造创造了世界奇迹,总体完全成功
●实现了“四个巨变和一个提升”
●其“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经验模式具有全球借鉴价值
辽宁省于2005年初在中国率先开始探索大规模改造城市及国有工矿棚户区的途径及方式,用了4年的时间改造完成1万平方米及以上集中连片棚户区2910万平方米,新建成套住宅建筑面积4400多万平方米,改善了70.6万户、211万人的住房问题,几乎相当于联合国对贫民窟改造提出的千年发展目标年均数量的近2倍,这在全球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是一项巨大的成绩。辽宁省棚改的做法、经验与问题为学界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样本、为其他城市的贫民住区改造提供了经验与借鉴,值得各界进行认真总结与深入反思。
贫民住区———城市发展中的沉疴顽疾
贫民住区,国际上通常称为“贫民窟”,是贫困家庭生存生活的地方,是低收入人口大规模、大范围聚居的地区。早在19世纪中叶,贫民窟就已“被广泛认可为一种国际现象”。但是,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贫民窟及其所引发的问题的严重性才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首先,国际社会的贫民窟改造收效甚微,发展趋势恶化。
伴随着城市化而生的贫民窟是一个世界难题。纵观世界城市发展史,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曾经或者正在面临贫民窟及类似贫民窟问题的困扰。高人口密度,移民众多,高失业率,使贫民窟成为贫困、堕落与污染的聚集地,犯罪、卖淫和吸毒的避难所,多种传染病肆虐城市地区的传染源。许多国家(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巴基斯坦等)为解决贫民窟问题进行了持续努力,然而效果并不理想:从1960年代“希望的贫民窟”开始,经由1970至1980年代债务十年中城市贫困的“大爆发”,直到今天百万人口以上的贫民窟;从利马不断延展的栅栏到马尼拉的垃圾山,城市化与工业化甚至经济增长分离开来。贫民窟遍布整个星球,成为制约城市发展、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顽疾”和“毒瘤”。联合国人居署2012年报告显示:2010年世界贫民窟人口已达到8.276亿人,接近全球城市人口的四分之一;如果贫民窟人口数量继续以同样速度增长,2030年将达到20亿。联合国人类千年目标面临严峻挑战,数亿贫民窟居民生活在梦魇之中!
其次,中国城市的低收入住区社会问题彰显,改造挑战巨大。
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市化加速过程。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大陆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超过50%;另外有高达2.61亿的流动人口在城市短暂居住,相当于日本人口的两倍,而且每年仍有数百万计的新增人口涌入城市。随着低收入群体大量涌入城市,城市住房压力急剧上升。一些城市的贫困住区问题已经彰显,所谓的“城中村”“棚户区”在许多方面都与国外的贫民窟非常相似。根据国际经验,中国城市的贫民住房将面临巨大的压力,极有可能产生贫民窟。中国政府需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止贫民窟在中国重演。
第三,中国老工业基地的棚改迫在眉睫,亟须经验。
老工业基地的棚户区是体制转型的牺牲品。中国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曾经为建成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过历史性贡献。然而,伴随体制转型和资源枯竭,大量职工下岗失业,数百万工矿企业工人长期生活在棚户区中。棚户区如同老工业城市身上的毒瘤,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和转型、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根据住建部住房保障司2010年1月发布的统计数据,中国棚户区达1100多万户左右 ,中央政府同时做出决策和部署,要求各相关城市在其辖区范围内进行国有工矿企业及林业棚户区改造。
辽宁:中国大规模棚改的先行者
作为老工业基地,辽宁是中国大规模棚改的先行者,由于困难重重,棚改一度是辽宁各级党委政府面对的历史性难题。2005年初,辽宁省委、省政府以非凡的勇气和魄力打响了棚改攻坚战,克服融资、拆迁、建设、分配等诸多困难,开始大规模改造棚户区,到2008年底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比较成功地解决了棚户区问题,为中国乃至全球大规模棚户区的改造提供了宝贵经验。
2004年以前为第一阶段,小规模局部实施改造。
棚户区严重制约了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为了解决棚户区问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支持下,从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辽宁省部分城市(如抚顺、本溪)就已开始对棚户区进行局部改造,由于受资金等条件的制约,当时的改造规模小,而且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心区。以抚顺市为例,从1987年开始对棚户区进行改造,直到2004年共改造棚户房面积74万平方米。截止到2004年底,抚顺市尚有1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棚户房330多万平方米,按照以前的改造速度,全部改造完需要80年的时间。除大连和沈阳两市外,其他城市的棚改状况与抚顺市类似,有的城市甚至更差,如阜新市。
2005- 2008年为第二阶段,即大手笔全面改造阶段。
分散地、零星地改造对棚户区发展演进轨迹的改变无济于事,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甚小,棚户区积累地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不仅制约了城市的经济发展,而且影响到社会的稳定。2004年底,辽宁省委主要领导冒着零下30度的严寒,深入抚顺市最偏远、最贫困的莫地沟棚户区调研。棚户区居民的生活境况之差深深触动了刚刚上任辽宁省委书记的李克强,李克强当时即对居民承诺“砸锅卖铁也要让你们住上楼房!”随后,辽宁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将棚改列为全省“一号民生工程”。2005年2月23日,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了用两至三年时间基本完成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改的任务目标。3月16日,辽宁省《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改实施方案》出台,提出用2到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806万平方米的棚改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的24.8万户、84.4万人居住水平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辽宁省大规模的棚改由此拉开帷幕。
然而,辽宁省棚改工作面临的难度超乎想象。以资金为例,800多万平方米的棚改所需资金初步预算就高达400亿元 ,2 0 0 4年 底 省 级 财 政 赤 字 高 达401.76亿元。加上贫困、就业、治安、环保、社区配套等因素,棚户区拆迁改造可谓是困难重重。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由于措施得力,从2005年初至2006年末,辽宁省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完成了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1212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建设回迁楼1931.5万平方米,改善了34.5万户、120万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提前完成了全省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改任务。2007年,辽宁又集中力量改造了299.4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城市连片棚户区。至2008年,大规模棚改大获全胜,1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棚户区基本改造完成。
2009年至今为第三阶段,乘东风继续推挤,持续改造阶段。
从2009年起,辽宁省开始着重研究解决棚改后续问题。一是巩固棚改成果,以让棚改居民“住得好、住得稳”为出发点,检查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棚改新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产权证、消防验收等遗留问题,继续跟进对低保户、特困户的特殊援助政策,抓好棚改新区的居民就业与再就业、家庭增收问题。二是继续推进面积较小的棚改工作,主要针对煤矿、有色矿山的棚改和1万平方米以下城市棚户区,并取得一系列成果。
棚改的成就与效果
辽宁省棚改,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改造模式,经过7年的努力,到2011年底,全省共改造大面积棚户区2910万平方米,建设4402平方米回迁楼,改善了211多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了社区发展,改善了城市面貌,完善了城市功能,振兴整个辽宁经济,扩大了政治影响。
第一,家庭巨变:住房状况明显改善,居民生活体面幸福。
棚改给居民的家庭生活带来巨大改观,表现在住房面积、住房结构、住房舒适度、家庭经济状况、居民的幸福指数等方面。
住房面积明显扩大。调查结果显示,辽宁省棚户区居民的户均居住面积由棚改前的39平方米/户增加到棚改后的57平方米/户,平均增幅为46%。
住房结构更加合理,房屋舒适度显著提升。棚户区居民从低矮潮湿的平方搬入厨卫齐全的楼房。
就业率增加。居民就业和再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全省14个市解决了19347个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有80%的下岗失业居民实现了再就业。
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棚户区居民收入由棚改前的户均20,828元提高到棚改后的户均31,035元,收入提高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