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土壤“毒瘤”存在三大难题
环保专家认为,对于污染风险评估,美国要求如果百万人中有一人可能致癌,土地必须修复;荷兰则要求,若10万人中有一人可能致癌就得修复。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土壤修复试验是参照欧洲和美国的技术标准,但与我国实际存在着巨大差距。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化工污染已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存在着多种治理难题亟待化解。
第一,土壤污染重,修复成本大。苏州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杨积德算了一本账,苏州化工厂600多亩,按60%的受污染面积进行治理,每亩666平方米,如挖5米深,即3330立方米,每立方米1 .9吨,如每吨土修复需1000元左右,治理要20亿元。如按3米深进行治理,也要10多亿元。修复方法包括火烧、淋洗等,如进行生物修复时间需达数十年。
第二,缺乏相关法律与国家技术标准。杨积德说,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土壤修复法》,缺乏土壤修复技术标准。一块地如何才算修复好了,这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否则可能带来二次污染。
第三,管理体制不顺,修复时间长。当前,各地土壤修复的主管部门不尽相同。苏州设在土地部门、无锡设在建设部门,牵扯发改委、规划、土地、建设、环保、财政等多个部门,协调困难。
对于治理中存在的诸多难题,杨积德等专家提出土壤修复的几点建议:
首先,国家要尽快出台《土壤修复法》等相关法律与土壤修复的国家技术标准,使土壤修复有法有据。政府还应支持在国内的高校设立相关的土壤修复专业,培养专门人才。
其次,要尽快明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应成立由环保局来管理的专业化土壤修复管理平台,形成理性发展机制。
此外,要立足预防,建立相关的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基金,为生产中的污染及搬迁后土壤修复做好资金准备。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目前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基本上都是污染后急救式的“遭遇战”,源头阻控形同虚设。长期从事土壤化学与环境污染控制研究的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徐建明教授等专家认为,无论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分析,都应加强重金属污染源解析方面的研究,探明污染源排放清单,定量识别污染来源,实现源头削减目标。同时加大民间资本注入,减轻融资压力,探索土壤修复的市场化机制,发展土壤修复相关产业。
重金属污染“家底不清”困扰治理
有关权威材料表明,全国每年受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这些粮食可养活4000多万人。
近年来,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事件频繁发生。虽然国家和部分省份进行过相关调查,但多数被污染地区“家底不清”,具体污染状况目前尚无法确定,整体状况亦缺乏权威评估。
面积最大的是镉污染
去年2月,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会议上说,从2009年至今,我国已有30多起重特大重金属污染事件。这些事件涉及甘肃、陕西、安徽、河南、湖南、福建、广东、四川、江苏、山东、云南、重庆、广西等地。
一些学者认为,从发生的重金属污染事件次数,以及监测的数据、造成的影响来看,目前污染面积最大的是镉污染。
近年来发生的镉污染事件,有2005年的广东北江镉污染、2006年湖南湘江株洲段镉污染、2009年湖南浏阳镉污染以及今年初广西龙江镉污染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资料也显示,我国重金属污染中,最严重的是镉污染、汞污染、血铅污染和砷污染。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说,“从污染面积上看,国内专家认为镉污染最严重,但如果从健康风险评估角度,我认为是类金属砷污染,因为砷的致命剂量非常小。”
2000年1月,湖南郴州市邓家塘村发生一起砷污染事故。相继有380名村民住院治疗,两人死亡。2008年,我国相继发生了贵州独山、湖南辰溪、广西河池、云南阳宗海、山东临沂等5起砷污染事件。
陈同斌说,重金属无论是污染水体,还是污染大气,最终都会回归土壤,造成土壤污染。甘肃省农科院研究员车宗贤认为,在经过几十年的沉淀后,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已进入一个集中多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