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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危局未了 鄂尔多斯集团旗下房企江苏折戟

发布时间:2012-06-04 17:43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在这场持续的楼市调控中,越来越多的房企在接受着政策考验和市场洗礼。

        《第一财经日报》近日获悉,一家位于江苏的新沂市鄂尔多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因账上已无资金,无法偿还当地数百位债权人的部分借款及承诺的高额利息。据知情人士透露,新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涉及的总债务可能高达数亿元。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除了城市花苑二、三期部分项目用于“以房抵债”,该公司剩余的其他资产也将用于抵偿债务。其中,建邺西路农贸市场抵偿债务的总价值为1.9亿元,债权人以债转股或与其他债权人按份共有的方式接收该资产。

        面对债务与销售的双重压力,这个身处三四线城市的中小开发商正在告危。

        政府工作组仍驻售楼处

        记者从新沂市工商局获得的资料显示,新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设立于2002年11月4日,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鄂尔多斯集团”)持股90%,自然人金训华持股10%。

        记者也就新沂当地这桩高利贷事件向鄂尔多斯集团相关人士求证,但其表示并不清楚。

        根据公开信息,新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是鄂尔多斯集团在上海浦东及广东中山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后,正式注册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的另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但是当地工商资料显示,新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在2004年、2005年和2009年均因资产负债率高于80%而受到有关部门的警示。

        一位债权人告诉记者,其是通过亲戚朋友的“强力推荐”,才将82万元现金以1角的月息借给该公司总经理金训华的。他表示,“老金开发的城市花苑一期、二期在当地口碑确实不错,是一面旗帜!”有多位知情人士也告诉记者,金训华所允诺的高利贷,月息集中于3分、5分,甚至1角、1角5分。

        然而,城市花苑三期的停工也将新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拖进高利贷危局。

        本报记者在城市花苑三期的施工现场看到,三期工程已全部停工,只有少数人员在现场看守。“城市花苑三期已停工快一年了。”当地一位市民告诉记者,“现在政府介入了,最终应能造好。”

        但是,因为该房地产公司的账上已经没有资金,且基本沉淀在了房地产楼盘上,如今却难以变现。

        2011年9月,楼盘门口发布的一则公告称,新沂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专门工作组进驻公司,督促指导公司处理债权、债务和后续工程建设等问题,所有债权人须自公告之日60日内向工作组申报债权。2011年10月下旬,公司再次催促债权人尽快来公司申报债权。

        目前,原城市花苑的售楼处已不见了销售人员,而据在此驻扎的人士透露,他们都是政府工作组的临时办公人员,主要在现场负责债权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作者:柳九邦 禾苗  责任编辑:蔡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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