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新加坡城可谓是寸土寸金……然而,新加坡却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这归功于政府提供的“组屋”,在过去40多年的时间里,新加坡政府共修建了96 .8万余套“组屋”,目前约84%的新加坡人居住在“组屋”中,其中绝大部分人是自有产权。
新加坡是个发达国家,富裕非我国能比,但其通过推行政府“组屋”制度,实现民众“居者有其屋”的做法和经验,仍给我国保障房制度众多启发:
启示一:政府应当成为保障房建设的主体。新加坡所有的“组屋”由政府投资建设并统一定价,以成本价出售给民众,组屋的价格十分优惠。而在国内,由于保障房多由以赢利为目的的房地产商负责开发修建,导致一些优惠政策在执行中打了折扣。
启示二:保障房供应的对象和群体应当扩大。新加坡的民用住宅房地产市场由“政府组屋”和“私人公寓”两部分组成,前者类似中国的经济适用房,后者完全由市场调节。在过去40多年的时间里,新加坡政府共修建了96.8万余套“组屋”,目前约84%的新加坡人居住在“组屋”中,这说明新加坡的政府组屋制度覆盖了绝大的群体,即只要买不起“私人公寓”的,都可以申请购买“政府组屋”。
启示三:良好的质量和高效的管理。在新加坡,很多组屋都建在地理位置非常优越的地方,多位于最黄金的地段。而且,新加坡的组屋每七八年会重新粉刷一次。不仅如此,政府还会定期制定组屋区更新计划,包括修补混凝土剥落、更换污水管、增设电梯等等。一些政府组屋早已经全部建完,很多居民也已经入住,但是发展局的工作人员依然要在服务中心工作六个月,接受住户们对各种问题的反馈,并及时协调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有一点小细节瑕疵,都会要求施工方返工。这些做法为新加坡“组屋”制度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孙瑞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