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禁令形同空文
5月25日是北京市住建委《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日期,该《意见稿》在公布时明确规定了住房出租的结构和人均居住面积。《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在供需失衡的北京房屋租赁市场,“分割出租”等不合规定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不得分割,人均面积不少于五平方米”
5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公安、规划、卫生等部门,起草并公布了《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出租住房的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五平方米。
另外,《意见稿》强调指出,“本市出租住房的,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陈雪分析认为,本次公布的《意见稿》,可以看作是对北京市租赁市场以往管理规定中的补充,和一些界定标准的细化。“如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人均居住面积以及如何测算实际居住面积等”。
陈雪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些在去年北京市政府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进行内容调整时并未提及。“此次公布的《意见稿》已经比较相对完善。只是实际执行起来,仍需要其他配套措施。”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根据《意见稿》中的规定,房产中介及其人员在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如果违反出租房屋限制条件、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将被严查。同时,房产中介擅自发布房源信息,发布虚假广告或虚假信息、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欺骗买卖双方赚取差价,也都将被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