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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居住证》造假遭查 “临时集体户口”当红

发布时间:2012-05-21 16:54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购房资格作假转径

        本报记者 张凤玲 北京报道

        通过伪造《工作居住证》骗取购房资格的路径已被封堵,“临时集体户口”成为北京楼市的又一个当红关键词。

        5月16日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北京市社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核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购房者若持伪造“居住证”购房,两年内将不得在京购房,并将被永久取消其办理居住证的资格。

        本报记者从相关管理部门获悉,目前北京市给非本单位员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工作已经停止,之前采用此类《工作居住证》购买商品房者将被勒令退房。

        北京购房资格造假风波的影响正向全国扩散,本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获悉,住建部也正在关注购房资格作假情况,正在北京、上海进行摸底调查,但处罚购房资格作假工作仍由各地方住建委主导。

        作为购房资格作假的追责方,北京市住建委新闻处处长刘学琪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购房资格作假主要承担者是购房者本人,并非企业。“《工作居住证》只是你个人证明,并不是《企业居住证明》,国家有政策要限购,但你个人进行购房资格作假,这就是你个人的问题。”刘学琪说。

        当政策的大门向伪造《工作居住证》这一歧路关闭之后,另一条隐秘的“捷径”又浮出水面,“办理临时集体户口”这一手段正在更广泛地被某些房企和中介机构采用。

        “实惠”的“集体户口”

        自2011年2月16日北京“限购令”发布之后,政策之下的“对策”便暗潮汹涌。2012年3月底,北京市通州区住建委两位工作人员被“双开”引发了这场购房资格审计风暴。

        北京市住建委旋即对“购房资格作假”动刀,要求北京各在售楼盘先自查,再抽查,对于存在购房资格作假的项目,开发商需要提交相关资料,解释说明。

        5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北京市社保局首次公布了购房资格作假的处理办法。

        然而,就在办法颁布后的次日——5月17日,本报记者来到通州新城区域进行调查,从售楼处得到的信息是不少楼盘仍可代办《工作居住证》,但价格已经从以前的几万元涨到了现在的15万元,而当下正流行的是采取办理“北京临时集体户口”来获取购房资格,费用只需要5万元。

        “住建委主要查伪造居住证购房,现在想买房,可以考虑办理临时北京户口的方式,5万元3天时间保证网签、过户。”5月18日,在去年曾因房价“跳水”而引发舆论聚焦的京贸国际城,一位销售人员告诉本报记者。

        5万元就能买来北京户口?记者得到的答案是:网签完成后,这一集体户口只是阶段性的北京临时户口。

        具体来说,就是购房者需要向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提供5万元,相关派出所把购房者列入北京市居民信息档案中,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把客户的资料录入北京市住建委网签系统中,经过5个工作日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将完成网签,等到购买者和企业签署合同后,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跟派出所联系,让派出所将购房者的档案信息全部删除。

        “因为集体户口属于民政系统管理,目前民政系统尚未同其他行业"联网",甚至其自身也并未全国"联网",所以暂时不在查处范围。”上述销售人员进一步向记者表示用“北京临时集体户口”购买是应对北京市住建委查处《工作居住证》作假的最主要方式。

        “等通过网签、这户口就作废了。”上述销售人员告诉本报记者。

        京贸国际城的推荐还相对单一,其周边某项目的“套餐”显得更加丰富多彩,首先是可以补交5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需要3万元;其次是《工作居住证》,需要15万元;然后是采取临时集体户口,需要5万元,这也是目前购房资格作假最主要的方式。

        处罚主角——购房人

        虽然刘学琪向本报记者阐述,购房资格作假的主要承担者是违规购房的个人,但本报记者获悉:相关企业也在进行自查。5月,链家地产的服务品质部(主要监控经纪人市场行为)裁员20人,同时也将大批涉嫌资格造假的经纪人开除,主要是因为这些链家地产经纪人起到了“牵线搭桥”的作用,同时服务品质部监控经纪人过于松懈。

        与此同时,针对违规购房人的处理也已经开始落实。按照《通知》规定,购房人一旦被发现伪造北京市居住证的骗购行为,2年内禁止在京购房,永久不予办理居住证,并追究涉及伪造居住证的当事人所在单位的责任,暂停所在单位申请办理居住证的资格。此外,对伪造及协助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信息及隐瞒家庭住房状况,涉嫌构成犯罪的个人或单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比如在通州某楼盘购买了一套两居室的王女士,解除购房合同后,除掉购买《工作居住证》的5万元“打了水漂”之外,其余的款项全部得到了退还,据记者了解,通过我爱我家、链家地产等中介公司购买了二手房的作假者也得到了类似“待遇”。

        然而,造假链条中的另一主角—开发商,却并未得到处罚。“从法律角度来说,开发商并未直接参与购房资格造假,且在让购房者填写购房资质申请表的同时,签署了一份《购房承诺书》,"承诺由于购房者自身提交购房资质申请材料发生问题后,购房者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刘学琪向本报记者透露,下一步针对违规个人的惩罚政策将更严格。

        同时本报记者从住建部获悉,6月份,住建部不仅仅会加强40个大中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更会在此基础上强化对限购执行技术层面的漏洞(比如联网后会补录2005年前的北京网签个人信息资料)。

        “经济结构调整,限购政策肯定会从紧。”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章惠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作者:张凤玲  责任编辑:蔡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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