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12年年底,辽宁营口1000余名公务员以及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将陆续拿到一笔购房补贴,这个“红包”约为5万元人民币。财政出资补贴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可直接拉动该市房地产4亿元左右的销售额,补贴款将直接拨付所购楼盘开发商。
显然,为此政策兴奋的是三类人享受补贴的公务员、卖房子的开发商以及捞取政绩的地方官员。为此愤怒的人则是纳税人,他们要问:凭什么拿着纳税人的钱去补贴公务员、帮助开发商?
此前,各种公务员小区(实际是专为公务员而建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公务员团购限价房等新闻多次被爆出。现在看来,此事不仅没有收敛,而且愈演愈烈,甚至到了直接拿财政资金补贴公务员购房的程度。要知道,公务员已经享受纳税人埋单的住房公积金了,还要让纳税人第二次埋单,这是典型的权力自肥。
1998年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公积金就是住房补贴。住建部也明确,除住房公积金外,国务院并未规定公务员还有其他购房补贴。然而,从某些部委到地方政府,住房补贴大幅增长,且名目繁多 ,例如,某部门预算表显示,住房支出包括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购房补贴等。
也就是说,按照规定公务员住房补贴只有住房公积金,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名目繁多的公务员住房补贴让人难以理解,也难以监督。以辽宁营口为例,在住房公积金之外再拿财政资金补贴公务员购房,这5000万元是如何通过地方人大审议通过的?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
无疑,无论是辽宁营口拿着财政资金补贴公务员购房,还是江苏扬州最近拿着财政资金奖励个人购房,之所以得逞,不仅是因为权力自肥,还在于权力缺少制约。另外,营口补贴公务员购房的另一个目的显然是救楼市,此风绝不可长。在笔者看来,自从几年前明文叫停单位集资建房后,似乎再没有出台过专门政策规范公务员住房,而现实中公务员住房补贴问题非常多,亟待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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