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家庭拥有住房”是如何算出来的?
日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在北京发布全国首份《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根据这份报告,全国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9.68%。这一数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议。有人质疑:真有那么多人有自己的房子吗?
昨天,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对大家关心的住房自有率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该中心指出,虽然我国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但不同年龄段、不同地区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差异较大。北京、上海、深圳自有住房拥有率低于全国其他城市地区,其中户主年龄在35岁以下家庭中,自有住房拥有率仅为59.88%,在35-45岁和45岁以上家庭中,自有住房拥有率分别为81.45%、82.3%。在其他城市地区相应年龄段家庭中,自有住房拥有率分别为76.98%、87.73%、89.92%。在有房家庭中,7.35%的家庭没有居住在自有的住房中,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
此外,该调查对自有住房拥有率与“家庭”有专门的定义。根据调查对“家庭”的规定,受访家庭中不同个体必须至少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即同屋居住、共享收入、共担支出。在此基础上,根据家庭成员间经济联系的强弱,又细分为六种不同情况,以更准确定义“家庭”。如果“家庭”报告其拥有自有住房,则属于有房家庭。
在城市中一个典型的情况是:三口之家,子女已经成年并有自己的工作,子女收入的一部分交予父母。此时,由于子女与父母同吃同住,家庭的消费支出是依照其收入共同规划的,因此子女与父母属于同一“家庭”。若父母拥有住房,则该子女也应算作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