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房产税试点扩大“板上钉钉”的消息,让本就不平静的房地产市场再起波澜。
依然处于调控漩涡中的房地产市场,近期的确不平静。尽管“坚持调控不动摇”的政策基调被反复重申,但首套房贷利率下调、地方政府或明或暗的“松绑”措施,让不少市场人士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去向一时迷茫。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税年内试点扩围,是否能刺破房地产市场的种种迷雾,让局势明朗?答案或许是否定的。房产税并非调控良药,其试点扩围,更应被视为推进税收制度建设的长效手段。
自2011年初开始在上海、重庆试点以来,房产税被寄予很多期望,综合来看,主要有几个方面。
———房价调控说。此轮房地产调控的初衷,在于“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基于此,房产税自然就被赋予调控重任。这种观点认为,房产税增加了持有成本,自住型、投资型购房者都会谨慎、合理地选择购房面积、地点和购房的时间,并会使投机性购房者减少囤房数量,甚至释放出一部分空置房,住房供给量因此会有所增加,从而有可能会减轻房价上涨压力。
———收入调节说。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房产税的实践看,房产税是对个人拥有住房普遍征收,无论是增量和存量都在纳税范围内,房产税成为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工具。作为财产税的一种,房产税客观上将增加拥有多套房或拥有高档住房的高收入阶层的税负,所征税金转而用于地方投入或扶助低收入阶层,发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
———税收支柱说。同样从国外经验看,作为一个完善地方税制的举措,房产税是支撑基层政府财力的主要税种,县级及以下公共教育、医疗等支出,房产税都是重要支柱。对我国而言,房产税将是财税配套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未来同样有望成为地方税体系中稳定的支柱型财源,为地方政府完成保障房建设等民生项目支出提供财力。
显然,上述观点站在短期或中长期的立场,对房产税作用的发挥有着很多期待。对此,笔者深表赞同。不过,笔者更愿意从预期角度出发,将房产税视为稳定市场预期,完善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
对于调控房价而言,房产税并不是有效的工具,但却可以给市场各方以稳定的预期,特别是调控不会放松的预期。一方面,今年以来,随着经济增速下滑,关于政策放松的论调越来越多,股票市场上的房地产个股也因此走出“完美”上升图形,这让部分原本笃定调控依然从严的人开始摇摆。此时,如果房产税试点扩围能够尽快实现,可以打消那些对调控放松的幻想;另一方面,目前高房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持续攀升的土地价格,这背后的利益,是被市场广泛诟病的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不打破土地财政模式,地方政府可以少卖地但卖高价,结果是地价下不来。
房产税作为一种财产税,长远目标可以增加地方直接税源,逐步减少地方政府对新增土地收益的过度依赖。
对于调控手段来说,以市场化的经济手段替代计划色彩浓厚的行政手段,一直为市场所期待。在此轮房地产调控中,限购、限贷是两记最有分量的重拳,在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的同时,其强烈的行政色彩也遭来一些微词。有观点就表示,目前楼市的宏观调控是直接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经济行为,这是不合理的。但目前又必须这样做,最终当全国各城市房价回归理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达到调控目标和预期时,这种行政手段的调控方式必然要退出历史舞台,继而采取更为有效的合理替代品———即征税。由此观之,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进而在全国推开,是调控的客观需要。
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进一步推进房产税试点改革,更重要的含义在于以勇气和魄力,去除“争论”,大胆地进行探索和试验。不管是当前处于试点的上海还是重庆,房产税的效果正在逐渐显现,当然,也遭到很多质疑。比如在重庆,有人说试点一年,仅征收约1亿元的房产税,这与当年重庆
2900亿元的财政收入、1300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相比,实在相差太远。其实,改革向来不会一蹴而就,特别是攻坚阶段,每一小步的前进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年内房产税试点必将扩大的消息,值得赢来更多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