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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或扩至个人存量房与小产权房

发布时间:2012-04-07 17:33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和上海房产税试点已实行一年有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日前明确表示,“目前住建部正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总结重庆和上海房产税试点经验,研究扩大房产税征收城市,但具体扩大的范围还没定。”

  财政部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记者,“未来试点的城市不会简单套用沪、渝的房产税征收模式,还得结合具体地区进行一些具体设计。不过一些基本的问题将始终不变,比如房产税必定要涉及到一些消费性住房。”

  从目前上海、重庆两地实施的房产税试点方案来看,除重庆将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纳入征税范围外,对于个人住房征收的房产税均不对存量房产征税,这可能大大限制了房产税的作用。4月1日起广州要上线存量房(即二手房)计税系统,改变原先委托房地产登记部门课税的方式。一旦开征房产税,存量房计税系统也可用于计征房产税。 财新

(作者:财新  责任编辑:蔡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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