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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适当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发布时间:2012-03-07 16: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新社北京3月6日电 总结上海、重庆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已接连两日作出类似表示。

        2011年1月,上海、重庆开始房产税改革试点,两市以新购多套住房和高档住房为主要征税对象。自此,房产税改革试点成效、何时扩大试点范围便成了热门话题。

        对于房产税改革试点成效,谢旭人6日在北京介绍说,房产税改革试点在上海、重庆两市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证实,重庆对3000多套别墅和6000多套高级公寓征税,缴税率达到97%,一年收税1亿元人民币。购买高档房的动力下降,高档房销量也大幅下降,征收房产税是控制房价的重要手段。他建议中央政府在更多的地方实施房产税改革试点。

        对此,谢旭人介绍说,中国财税部门已会同有关部门,与上海、重庆两市政府一起总结试点经验,并打算在此基础上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

        此外,中国财政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请审议的预算报告介绍说,还将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

(作者:  责任编辑:蔡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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