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昨天明确表示,将适当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各种迹象表明,房产税改革全面推开已“箭在弦上”,但能否有助于房价回归尚待时间检验。
□两会热议
开征房产税是时间问题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自去年初在上海、重庆两大直辖市启动,历经一年之后,房产税“实施效果逐渐显现”。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在调研后表示:“重庆和上海试点运行很好,对促进当地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完善地方税体系意义重大。”
“目前的房价是不够合理,但是光靠行政手段来调控也不是长久之计。”全国人大代表、十堰市委书记陈天会说,“我个人认为,开征房产税只是时间问题。”
征税前提信息联网
开征房产税除实施标准、细则等尚存争议外,个人住房信息不透明、不联网也是目前制约中国房产税全面推开的障碍之一。刘克崮指出,支撑房产税改革的重要前提是“公开透明的社会信息”。他认为,目前全国联网的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收入诚信系统、房地产价格评估体系等房产税的征收基础欠缺,缺乏全国或是地方省市一级的住房信息系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城镇住房信息系统”将成为房产税推开扫去障碍的第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证实,今年上半年,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实现全国联网,各地争取2013年实现全市、全省联网。同时,北京、武汉、上海等城市已相继修改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提高“非普通住宅”门槛,使更多普通住房享受到契税优惠。
“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有助于房产税的推开,而且将推进所有税制改革。”刘克崮表示。他还建议,未来应建立一个覆盖家庭成员、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等信息的数据库,直接归国务院管理,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和互通,为财税改革和提高政府效率奠定基础。
刘克崮强调,征收房产税是为配合房地产调控,而非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不能把调房价寄希望于房产税,而应该看到房产税所带来的财税机制改革。
“即便今后房产税全面开征,也不是向每一个人征收,应对满足基本居住要求的房产做出充分的扣除。”刘克崮建议。
□对话
房产税代替限购房价预计不会反弹
2011年,上海、重庆作为改革试点城市首先启动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今年,房产税的改革将会迈出多大步伐?就此,记者先后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世界税收联合会财税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客座教授刘玉章。
记者:开征房产税的作用是什么?
刘玉章:开征房产税的长期目的在于调节财富分配,增加地方直接税源。让占有房地产多的人交税,占有越多,交税越多。这样就可以通过税收的调节作用,来抑制住房上的奢侈性消费,为社会节约住房资源和土地资源。实际上这是对住房消费行为的一种调节,进而还可以抑制房地产的投机行为。
记者:开征房产税都需要做好哪些配套准备工作?
刘玉章:开征房产税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首先需要进行房地产的普查登记过程,因为房产税不是按购买价征税,而是对房产按评估价征税,这就需要对现有房地产进行普查登记,设置相应的评估机构,培养一定数量的评估人员。新的房地产税征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需要一个过程。如果不早作好充足准备,即便有了房地产税的法律,想要开征,也会力不从心。
记者:有人提出沪渝试点征收的成效不大,扩大试点是否能取得更大成效?
刘桓: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已经征收满一年了,各界对于沪渝征收成效和今年房产税会否扩大试点城市的说法颇多。其实大家应注意到,沪渝试点征收房产税是在我国房产限购的大环境下推出的。由于限购卡住了不少购房行为,而沪渝为了顺利试点,又刻意缩小了试点政策的覆盖范围。
可以预见,一旦房产税扩面征收的试点大范围推开,房产限购的政策又同步淡出,或者是将高、中档商品房购买放开,那么房产税扩面征收的成效将会迅速体现出来。
记者:今年房产税如扩大试点,哪些地区会成为新的试点热土?
刘桓:我预计,今年我国房产税试点应该会有扩大试点城市名单的举措。今年增加的试点城市,很可能出现在沿海发达地区的一些城市。这些城市商品房投资价值高、房价涨幅依然较快,需要房产税配合限购政策同步施行。
记者:房产税能否代替限购政策?
贾康:我认为限购政策只是一个不得已的行政手段,难以长年累月地推行,而且还需要有动态调整。为了治本为上,我国还是应该推广房产税。
刘桓:一方面,房产税使持有房产的成本迅速提高,炒房等行为会被遏制,即使房产限购政策同步淡出,房价预计也不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反弹。另一方面,只要房产税征税对象扩大到大部分房产,其征收的税额会比较可观,还可以起到代替土地财政的作用。房产税应该是一个标本兼治的有效手段。